“网红吃大白鲨”后续:被罚12.5万元!2人被逮捕!

大家还记得之前一位“吃鲨鱼”的网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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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视频中,网红拿出一条鲨鱼,并且躺在地上跟鲨鱼比划个子,随后对鲨鱼进行了分割取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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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将一部分鲨鱼肉水煮,另一部分肉用来烧烤。但网友发现这条鲨鱼是大白鲨,是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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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2022年8月,南充市市场监管局立即进行线索核查,并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涉案当事人金某某(网名提子):
2022年4月13日通过淘宝网,以77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得鲨鱼一条,5月29日、6月2日先后对该鲨鱼进行摆拍和烹食。
7月12日将烹食该鲨鱼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快手和抖音,7月13日、14日该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迅速成为全网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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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后认为,销售者和捕捞者沈某某、颜某某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决定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批准逮捕。
据了解,大白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是我国二级保护动物。2017年3月,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曾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噬人鲨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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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对于该网红的处罚,也出来了!
据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2023年1月,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中依法查处一起非法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噬人鲨)案,对当事人金某某(该网红)处罚款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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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图片资料来源:南充市场监管
不该吃的,非要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