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1350家单位被列入2023年度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火灾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及相关配套标准制度,近日,经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申报,消防救援机构审查核定,并由应急管理部门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备案,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2023年度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350家,其中保留1205家,新增145家,撤销116家,各县(市、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333家,市级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7家,火灾高危单位15家,新增2家。
  下一步,全市消防救援部门将加大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地检查、抽查的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做好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帮助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积极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教育培训机制,使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单位安全我有责、我的岗位我负责”的理念,营造人人懂消防、人人讲安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