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集中供地”,是真的吗?

2月2日,一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显示,取消集中供地制度!经与相关部门核实,红头文件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并非像文章所言“取消”,而是根据形势变化,“调整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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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楼市最重要的长效机制,抓资金、抓土地,这是调控楼市,在供给端最重要的抓手,也是实现房地产向新模式过度的关键。国家已提了“平稳过渡”,不可能取消,但可能适应新形势,对出让模式进行调整,也符合“平稳过渡”的要求。
2、部分省市有调整,甚至退出。10月28日,江西住建厅发文,将持续完善房地产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力争将南昌从“集中供地”城市名单中调出。11月初,22城中长沙供地云平台官方通知土地推介方式将进行调整,今后不再按年度批次推介土地,更改为年度常态化更新。但我认为,这只是个案,两地的实施情况也未明,不代表政策导向。
3、集中供地模式,是在疫情后开始推的,主要是应对当时高地价及新一轮楼市上涨。同时,从那时开始,也开启了一揽子长效机制建设。但是,当后续对房企定向去杠杆、要求自有资金拿地,全面打掉“前融”时,通过集中供地(一天内完成十几宗地块出让)控制源头上抢地、诞生高地价的必要性,已下降了很多。因为,没有前融,必须自有资金拿地,多数开发商无法拿地(特别是民企,他们是造地王、高价地的主力选手)。后续,商品房市场下行,回款走低,开发商资金链紧张,此时继续沿用集中供地,在很多城市甚至导致大面积流拍,恶化市场预期的同时,此前出让的高价地也无法开发了,甚至计提坏账准备。
4、拟出让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详细清单内的地块,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可以一次或多次发布出让公告。这是对旧模式(单批次供地,一天内完成出让)的修改的完善。旧模式下,一天内出让,如果没有开发商拿地,为避免流拍、为维护地价,政府就找国企和城投托底。新模式下,设置3个月的较长周期,可以给开发商充足的时间,也给地方政府勾地、招商引资充足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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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认为,此次调整并非取消集中供地,而是集中供地1.0升级到2.0。1.0阶段应对开发商加杠杆炒地,2.0则应对精细化、透明化供地。要注意,此次对集中供地的完善,最重要的就是供地计划和信息。过去,由于供不应求,供地计划的作用不大,主要是如何增加供地。现在,大部分城市供应过剩,且区域间差异分化很大。保持地产稳定,必须要做供给侧改革。
6、此次完善供地模式,在供地计划上,要参考过去供地规模、开发情况、在售情况、流拍情况、竣工情况等,考虑的因素更多的,这就需要精细化的供应模式,该供什么地块(刚需还是改善),在哪里供应,土地性质和功能,比例和结构,什么样的交通条件等等,都要充分考虑。因此,也就需要在信息披露端做大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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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此次文件,内容最多的就是对供地信心的披露。比如。位置、面积、用途、规划条件,还要披露三通一平、七通一平,杜绝带病出让,或者让开发商承担土地开发或配套的成本,教育配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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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近期集中供地之所以不理想,并非文件内容或导向有问题,而是国家要求与地方政府的取向有差异。就是地方政府高度依赖,导致在售库存高压了、压顶了,还在发布批次供地信心。而且,供地信息还是不完全,开发商承担的一些不该承担的职能,导致集中供地的效率不高,制约了拿地的积极性,反而对土地市场、房地产市场和信心造成巨大扰动。
7、集中供地是长效机制,不能因市场低迷就退出。集中供地的本源,一方面是疏通供需双方的信息,引导各方预期,避免抢地导致地价推动房价,导致资金大规模涌入楼市,另一方面是通过对土地合理定价,纠偏地方无序的土地财政行为,并通过强化信息披露和供地规则,倒逼熟地出让,降低开发商拿地无序的成本;最后,通过集中供地,建立精细化的供地模式,在土地端实现供给侧改革,适应需求、引导需求,让供需匹配,既保障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诉求,也稳定了房地产市场,还实现了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