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好消息!老百姓看病吃药少花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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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今天挺幸运的,医保局刚调整了医疗保险政策,从今天开始实行,您正好赶上。”2月1日,姜磊在金昌市中心医院为母亲办理出院手续时,得知了这一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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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我市从2月1日起调整优化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降低了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就医起付标准,将城镇职工医保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由300元调整为200元、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由500元调整为400元、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由600元调整为500元。降低了城乡居民医保中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将城乡居民医保公立二级中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由800元调整为500元,报销比例由80%调整为85%。降低了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住院起付标准,将城乡居民医保转诊转院起付标准由3000元调整为2000元,将城乡居民医保自主转外就医起付标准由5000元调整为3000元。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封顶线,将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年最高封顶线由3万元调整为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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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母亲一年要住好几次院,新的医保政策,降低了起付标准,提高了报销比例,让我们住院更省钱了。”姜磊欣慰地说。
记者在金昌市中心医院出院结算窗口看到,工作人员耐心地给每一位前来办理手续的人讲解新政策,确保每位患者都可以应享尽享,2月1日金昌市中心医院共有82人次享受了新政策。
近年来,金昌市医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30656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136255人,城乡居民参保294401人,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全民参保率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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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桐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我们医保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着力提高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张诗雅 王飞飞
编辑:柴纳敏        责编:闫   瑾
监制:马丰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