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红桥区湘潭道1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志刚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代行人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此外,议案1也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科峰律师、曹美璇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