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远两湾城业委会起诉物业公司,胜诉!法院:返还4000万

2月7日
上海中远两湾城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起诉该小区前物业
上海中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宣布胜诉
该物业公司
将返还小区全体业主4000万元
该消息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网友关注
 该公告显示:
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上海中远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市普陀区中远两湾城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返还2001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期间物业管理费按实结算部分的结余、返还擅自列支的不应由业主承担的成本与费用人民币1500万元
返还2001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期问地下车库停车管理费按实结算部分的结余、返还擅自列支不应由业主承担的成本与费用人民币250万元
返还2008年起至2021年2月1日期问小区公共收益中业主分成部分的结余、返还擅自列支不应由业主承担的成本与费用人民币2000万元
返还2001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期间地下车库新增划线车位收入中应属于地下车库的车位产权人共有部分收益的结余人民币250万元;共计4000万元。
对此,东方网·纵相视频记者连线了该小区业委会主任韩先生,他向记者证实,网传的这款红色海报确实是中远两湾城第三届业委会对外公开发布的。
至于为何要起诉小区原物业?韩先生回应称:“系业主对第二届业委会对原物业公司的监督不满,召开了临时业主大会上,罢免了第二届业委会。新的业委会(第三届)成立后,准备选聘新的物业并对上海中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审计。由于物业公司不配合才进入了诉讼程序。后经新业委会举证,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应该返还4000万元。
东方网记者随后致电了上海中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
来源:东方网·纵相新闻
视频:董浩帆、汪伟秋
编辑:柚子、小能手
审稿:卞英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