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治理:荆门检察机关经验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交流

2月17日,全省检察长会议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推进会、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部署会召开。会上,荆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泽春以《坚持系统观念 依法能动履职  在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中强化检察担当》为题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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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荆门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检察院部署要求,主动适应犯罪治理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聚焦理念更新、政策落实、机制创新,在依法能动履职中促进治罪与治理有机结合,以轻罪治理现代化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取得明显成效。
一、以理念更新为先导准确把握轻罪治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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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开展轻罪案件质效精讲
(一)更新理念,筑牢思想根基。强化理念引领。围绕轻罪治理主题,组织两级院党组会、检委会专题学习35次,轻罪案件质效精讲8次,青年干警案例研讨29次,充分发挥“三个效果相统一”“双赢多赢共赢”“以我管促都管”等新时代检察理念的引领指导作用,引导检察人员认清重大意义,摒弃落后观念,卸下思想包袱,努力推动从治罪思维向治理思维转变。厘清角色定位。编印轻罪治理现代化履职指引,引导检察人员担当起刑事诉讼把关分流者、公平正义监督保障者、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者多重职责使命。深化理念践行。做实刑事检察11类案件“必说必讲”,在一案“五说五看”中引导检察人员“审查跳出卷宗,监督跳出诉讼”,强化矛盾化解、分层分类处理、诉源治理等意识,深入践行“能动司法”“恢复性司法”理念。
(二)凝聚共识,形成整体合力。提请市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轻罪治理相关职责任务;结合推动六机关联合出台的《关于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等文件贯彻实施,开展同堂培训、专题调研、联席会商、类案研讨25次,促进政法各家凝聚共识,强化治理共同体意识,形成协同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的整体合力。
(三)争取认同,引领法治意识。两级院检察长带头、检察官积极参与,深入党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进行政策宣讲392次,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定期分析公布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打破“不捕不诉就是不罚”等认识误区,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
二、以政策落实为牵引探索轻罪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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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非羁押人员监管平台”
(一)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推行案件办理正负面清单制度,引导检察官强化逮捕、起诉和羁押必要性的实质性审查;提请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指导意见(试行)》,促进执法司法机关协同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落地;研学省院下发的常见轻罪案件少捕慎诉慎押办案指引,促进检察官善用审查逮捕、起诉裁量权,提升轻罪治理效能。2022年全市不捕率44.7%、不诉率38.6%,同比分别增长18和16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21.9%,同比减少14个百分点,公安机关对不捕不诉提请复议复核同比下降50%,各项指标科学均衡发展,刑事检察质效位居全省前列。
(二)切实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质效。注重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综合带动作用,当好刑事司法程序“守门人”,精准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政策和制度,切实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夯实轻罪治理基础。2022年,全市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9.4%,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采纳率稳定在99%以上,认罪认罚上诉率同比下降11.8个百分点,刑事和解数量同比上升10.9%,司法救助案件数量同比上升90.9%。
(三)积极探索数字赋能夯实治理工作基础。在全省率先开展非羁押强制措施电子监管试点,指导基层院分别探索“非羁押码”“电子手环”“可定位电话卡”“非羁押人员电子监管平台”,综合比对效果,于去年11月联合公安机关在全市推广“非羁押人员电子监管平台”,该平台实现了诉讼各阶段监管无缝衔接、分级智能监管、“一键式”管理,确保人员轨迹精准可控、异常行为精准监控、代签风险精准规避。截至今年1月,共有效监管非羁押人员1018人,无一人脱管失控。在全省率先制定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指引》和《规范用语》,探索开发应用系统,依托检察工作网建立同录文件管理系统,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对接,确保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目前已规范录入同步录音录像音视频1936条。
(四)多措并举做实做细不起诉“后半篇文章”。为防止不起诉案件“不诉了之”,要求检察官在审查报告中单独说明是否需要依法追究非刑罚责任或者提出检察意见,并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等平台,对检察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2022年3月,组织开展不起诉后非刑罚责任落实专项督察,由检务督察部门牵头、案管部门配合重点对5类案件进行排查,对未按规定依法追究非刑罚责任的不起诉案件进行通报并下发整改通知,对于期满未落实的案件,建立由检务督察部门约谈责任领导和办案人员机制,并纳入绩效考核负面清单。认真落实省院下发的《不起诉案件适用非刑罚处罚措施工作指引(试行)》,推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紧密衔接,对不起诉案件适用行政处罚403人。
三、以机制健全为保障提升轻罪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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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检察院、荆门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一)健全协作配合机制。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公安机关细化《工作指引》,落实定期会商、通报制度,加强轻罪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依托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健全完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 促进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就轻罪治理、类案办理会商研讨3次,对两级法院主动提供的9件长期未决的轻罪案件全部监督纠正。与市司法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会签文件,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用好非刑罚措施,把“刑事追诉宽严相济、行政处罚从严从重”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探索诉源治理机制。在市委政法委统筹领导下,将“打造诉源治理‘四大检察+执法司法机关协同’工作格局 助推平安荆门建设提档升级”确定为创新项目,在市级层面深化诉源治理。落实以“我管”促“都管”理念,对醉酒驾驶、网络治理等领域案件系统分析,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8件,同比上升21.4%;市委重视支持,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法治荆门建设考核;市人大常委会重视支持,开展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反馈督办。用好检察听证,对不捕不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441次,同比上升112%。指导京山、钟祥等地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建立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机制,建立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工作衔接机制,落实领导包案和办案影响、风险研判机制。2022年全市轻罪案件申诉数同比下降50%,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量同比分别下降23.4%、56.6%。
(三)做实激励约束机制。开展2022年度优秀案(事)例、优秀文书评选活动,评出不捕不诉效果好的12件案件和释法说理充分的15份法律文书,激励检察人员大胆、精准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强化诉源治理。将不捕不诉质效指标、检察官和律师履职情况互督互评结果与检察官绩效考评挂钩,加大分值权重;对案件办理中存在重大过失的移送检务督察部门处理。2022年,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力,所办案件存在被判免于刑事处罚等问题的检察人员约谈、提醒谈话12人次。
图文:荆检宣
编辑:于  蓝
审核:王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