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这些单位及个人被甘肃省公安厅、省文明办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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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公安厅、省文明办印发《关于确定2022年度全省文明交通单位和文明交通个人的通知》,全省144个单位被列为“2022年度全省文明交通单位”和137名同志为“2022年度全省文明交通个人”,其中,嘉峪关市共5个单位和5名同志榜上有名。(后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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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全省文明交通单位
(排名不分先后)
1.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嘉峪关供电公司
2.酒钢(集团)宏运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雄关街道绿化社区服务中心
4.嘉峪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5.嘉峪关市第六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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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全省文明交通个人
(排名不分先后)
1.陈  斌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嘉峪关供电公司
2.李  斌      酒钢(集团)宏运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3.韩亚玲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雄关街道绿化社区服务中心
4.宋红丽     嘉峪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5.李守健     嘉峪关市第六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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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全省开展争当文明交通单位和文明交通个人宣传活动,旨在发挥文明交通典型的引领作用,增强公民的文明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努力营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希望文明交通单位和文明交通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广泛带动全社会交通参与者积极融入文明交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珍惜荣誉
锐意进取
攻坚克难
不懈奋斗
为深入打好交通安全攻坚战
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嘉峪关公安交警
编辑丨李欣泽
责编丨陈威
审核丨穆雯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