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3-002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3年3月27日三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弓剑波先生、龙经先生、燕霞女士、卢均强先生、邱锅平先生、张瑞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曲国霞女士、刘洪渭先生、贾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刘洪渭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刘洪渭先生尚未进行科创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其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学习证明。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孙久伟先生、刘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将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弓剑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7年出生,专科学历,兰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88年至2005年历任常州武进第三医疗器械厂技术员、厂长、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9年9月任威高骨科总经理;2013年至2020年12月威高股份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威高集团副总裁。2019年至今任职威高骨科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弓剑波先生通过威海永耀间接持股1.88%,除在威高集团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弓剑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龙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4年出生。于1996年,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持有市场营销专业学士学位。2005年取得山东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加入威高股份,历任销售管理部副经理、销售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营销副总裁等职务。2013年3月至2016年6月,任威高股份职工代表监事。2018年1月至2021年3月任威高股份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威高股份董事会主席;2020年3月至今,任威高骨科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威高股份、威高集团及控制的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龙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燕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至1999年7月,任潍坊市哮喘病医院放射科医生;2001年7月至2016年6月,历任GE医疗集团全球CT市场部高级应用发展专家、全球CT市场部产品经理、中国市场部客户项目经理、中国MR产品部产品经理/分销销售经理、GE集团全球外科产品经理、大中华区外科和介入业务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复星医院投资集团副总裁和睦家医疗集团专职董事、赛默飞世尔集团中国区副总裁、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威高集团高级副总裁,董事。2022年12月,任威高骨科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燕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威高集团及控制的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燕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卢均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英国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0年入职威高股份,先后任职公司办事处主任、大区经理、销售公司经理、医用制品公司本部副总经理;2018年加入威高骨科,任职销售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威高骨科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职威高骨科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均强先生通过威海弘阳瑞持股0.2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卢均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邱锅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89年至2005年先后任职于江苏常州武进第三医疗器械厂、江苏常州奥斯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05年4月至今任威高骨科生产负责人;2014年10月至今任威高骨科董事,2014年12月至今任职威高骨科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锅平先生通过威海弘阳瑞持股0.14%,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邱锅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瑞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上海交通大学自动控制专业本科。1992年至2013年任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主任科员。2013年12月至2016年8月任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20 年12月任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3月至今,任威高骨科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瑞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山东财金集团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瑞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曲国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山东大学商学院教授,山东大学(威海)教学名师。曾任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经济系讲师、经济系副教授,山东大学威海分校青年骨干教师,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学科带头人;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圣贝纳迪诺分校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英国伦敦国王学院高级访问学者、杜伦大学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山东大学商学院教授,兼任威高骨科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曲国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曲国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洪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1987年7月起,先后任山东矿业学院教务处实验设备科科长、济南研究生部经济系副主任、副教授;1998年7月起,先后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教授;2012年5月起,任山东大学财务部部长;2015年6月起,任山东大学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部部长;2019年11月至今,任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党工委书记、管理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洪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洪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贾彬: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山东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现担任山东威扬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威海市律师协会顾问、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威海市破产管理协会监事长、山东大学(威海)法硕实务导师、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客座教授、威海星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1996年起律师执业27年之久,全国优秀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贾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久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密苏里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13年2月至2014年2月担任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研发员,2014年2月加入威高骨科,历任威高骨科研发员、研发管理部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研发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威高骨科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久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5年出生,大专学历,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2007年11月至2008年7月,于威海阿克帝斯有限公司仓库管理部任职,2008年7月至2009年10月,于烟台富士康科技集团技术、工艺研发部任职,2009年12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威海威高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技术专员、采购部经理、营销管理部经理,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威高股份麻醉专销总监助理,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威高骨科营销管理部销售内勤,2018年12月至今,任营销管理部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威高骨科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鲁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3-003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2月23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陈柔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同意提名孙久伟先生、刘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3-004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3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 26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17日
至2023年3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3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3月14日下午16: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威高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 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
2、 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
法人股东/合伙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特别提示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或授权委托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三)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四)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