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2022年度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公布!还有……

3月7日,
县消保委召开新闻发布会,
就2023年中消协发布年主题
和2022年我县十大投诉热点
以及七大维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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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消协发布年主题
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年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
“提振消费信心”具有三个方面的涵义:
一是立足主责主业,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顺应消费需求多元化趋势,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主攻方向,解决“急难愁盼”,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我县消保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综合运用投诉信息公示、体察、约谈、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手段,揭露批评有损消费信心的行为,提高消费纠纷解决率和消费者满意度,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信心,积极打造“全心全意维权,叫(椒)您放心消费”的优质生产经营消费环境,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2022年我县十大投诉热点
1.价格投诉跃居首位
主要问题:一是药品价格上涨过大;二是价格欺诈时有出现;三是经营者没有明码标价。
2.商品外包装投诉猛增
主要问题:一是包装上的商品名称误导产品配料;二是包装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产品变质;三是包装上标注的商品图片和数量与实际商品和数量不符。
3.食品类投诉热度不减
主要问题:一是没有标注食品添加剂或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以及食品营养成分标注错误;二是餐饮中存在异物;三是过期变质食品在市场上还不断出现。
4.网购商品投诉不断上升
主要问题:一是所购商品与网络中呈现商品存在误差;二是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三是虚假宣传较为突出。
5.服装日用百货投诉依然较多
主要问题:一是羽绒服跑毛、针织品起球、鞋子脱胶等问题;二是服装配饰易损坏、掉落;三是促销规则引人误导,不按承诺退换货。
6.电动车电瓶成了新的投诉热点
主要问题:一是电瓶在保质期内就不能使用;二是电瓶故障频繁并且续航差;三是售后服务不到位。
7.民办教育培训投诉居高不下
主要问题:一是因疫停课培训费用产生纠纷;二是教育质量没有得到要求;三是更改课程而引起纠纷。
8.预付卡投诉问题突出
主要问题:一是商家关门停业,无法兑现预付承诺;二是疫情关门产生的损失由消费者承担;三是预付卡消费与现金消费相分离。
9.家电类投诉有所提高
主要问题:一是空调、冰箱等无法正常使用;二是经营者履行“三包”责任不到位;三是宣传功能与实际不符。
10.家居装饰装修投诉呈上升趋势
主要问题:一是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二是经营者单方面增加项目和费用;三是出现开裂、变色等质量问题。
2022年我县七大维权典型案例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哄抬药品价格侵犯消费者权益案
2022年12月12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安徽某某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全椒某某店2022年12月10日,在新冠疫情聚增期间,销售的布洛芬缓释胶囊销售价格由23.8元/盒上涨为44元/盒,涉嫌哄抬价格销售药品。
经查,安徽某某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全椒某某店在经营成本未明显上涨的情况下,在新冠疫情聚增期间,将布洛芬缓释胶囊销售价格由原来24元/盒大幅提高至44元/盒,涨幅高达83.3%,扰乱了市场药品价格,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店提高布洛芬缓释胶囊销售价格后共销售1盒,违法所得20元。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的价格法律法规责令该店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有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的5倍罚款。
2.县公安局侦查吴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
2022年9月19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一起吴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案件线索至全椒县公安局。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2018年开始在襄水北路经营成人用品店。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吴某某为了多赚钱,在没有查验保健品合法来源情况下,从一名不知姓名的男人手中以每小盒3-7元不等的价格,多次购进德国黑金刚等口服保健品,用掩蔽方式以每小盒20-50元不等的价格在其成人用品店销售。2022年9月19日,全椒县森林警察大队依法对吴某某成人用品店搜查,查获德国黑金刚等14种口服保健品。经检测,14种口服保健品中10种含有西地那非,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项目批准件要求。
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吴某某于2022年10月14日移送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全椒县人民法院裁判某家电维修部侵权责任纠纷案
2020年12月初,家住马厂镇的高某某因家用“格力”空调出现故障,联系马厂镇某家电维修部的陈某要求上门维修空调。经维修部经营者陈某检测后认定是空调主板损坏,高某某遂支付更换空调主板费用650元。高某某使用一个月后离家外出,2022年2月初空调再次发生故障,后经查明更换的主板系二手主板且陈某并未告知高某某,高某某发觉后要求退一赔三。经过多方调解未果,遂向全椒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经过调查了解,认定经营者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等优势不告知消费者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甚至凭借优势地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要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责任。全椒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17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马厂镇某家电维修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并赔偿原告高某某损失计2600元(退还650元维修费用及三倍赔偿1950元)并承担25元的诉讼费。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被告马厂镇某家电维修部主动向法院履行了判决义务。
4.县市监局处罚销售无强制认证商品案
2022年1月17日,县市监局接到蔡女士的投诉:2020年3月28日投诉人在全椒县瑞祥步行商业街全椒县**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德国威能壁挂炉,消费21000元。2022年1月14日发现产品损坏,要求售后服务人员予以维修。售后服务人员现场鉴定告知是假货。蔡女士认为全椒县**商贸有限公司贩卖假货不合理,通过市长热线进行投诉。
经调查,蔡女士于2020年3月28日在全椒县**商贸有限公司花21000元购买了一台德国威能壁挂炉。2020年7月份予以安装。被诉人全椒县**商贸有限公司未能提供该型号国威能壁挂炉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证、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告单、产品质量合格文证件及CCC认证标志和证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诉人销售的德国威能壁挂炉为须认证而未经认证以及无中文标识商品。经调解被诉人全椒县**商贸有限公司对安装的德国威能壁挂炉予以拆除、退还投诉人蔡女士21000元并赔偿10800元。对当事人全椒县**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无强制认证商品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5.县教体局处理退还教育培训费投诉案
2022年10月县教体局接到姜女士投诉,反映其2022年7月12日在全椒县**教育机构报名,给孩子进行脑力开发,当时缴纳500元定金,于8月12日向该机构缴纳8000元,8月17号再次缴纳5380元(预约2年费用),签订了合同,并告知如果不合适可以全额退款。后来进行测评,其孩子不合适,需要退款。该机构现口头承诺退款13880元,可是姜女士多次与该机构沟通要求退款,该机构不做处理。
县教体局与该教育机构进行沟通,经过协调,2022年10月30日通过会计转账方式退款姜女士13880元。姜女士对此结果非常满意,此案最终取得圆满结果。
6.县商务局调解住宿纠纷案
2022年国庆期间,某女士同爷爷奶奶在全椒某酒店住宿,入住2间房间,共入住3晚。在第3天上午,某该女士至前台投诉爷爷奶奶所居住的房间空调不制冷,由于爷爷奶奶岁数大,不好意思说,所以前2天晚上她不知道也就没告诉前台。在结账时,酒店对其中一间房间的一天房费进行免单,但是该女士认为酒店空调损坏未提前进行检修给顾客不好的体验,第三天上午未经同意擅自调整了2间房间,所以要求2间房间全部半价结账。但是酒店方说空调在顾客入住前是都检修过的,擅自调整房间是自己的不对,同意退1间1天的房费,但是该女士认为不合理,通过市长热线进行投诉。
商务局接到该投诉后,先后和酒店及消费者进行多次对接、协调。经过多次沟通和调解后,该酒店退还了部分住宿款,此投诉得到圆满解决。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2022年7月29日,一位古稀老人汤老太到县市监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称自己于2021年11月6日收到**超市短信,说去超市有礼送,于是汤老太就去了该超市。到了该超市见一名中年男子在宣传**牌食材机,说它如何好用以及好处,并说将在2022年元旦该商品就在该超市上架。于是汤老太花了3999元购买了一台。回家后发现该食材机并没有宣传的那么好,并且该食材机一直都没有在该超市上架出售。汤老太认为被该超市欺骗,要求退货。该超市多次以卖给她的食材机是外地厂家在此推销,与超市无关为由拒绝退货。
经查,2021年11月初,外地**厂家推销他们生产的食材机,要在该超市上架销售。因为超市对该厂以及这款食材机不了解情况,没有答应厂家。要求厂家自己进行宣传推销,如果产品好,消费者认可,就上架销售。于是厂家就在超市门口进行推销。厂家在超市门口推销了10天,因为该食材机消费者不太认可,于是该食材机就没能上架。2021年11月16日厂家离开本县。执法人员与超市进行了沟通,认为该超市已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外地**厂家推销他们生产的食材机,在该超市所控制的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经营者离开后,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场地提供者要求赔偿。在市监局的调解下,超市已向汤老太退款3999元,并予以道歉。
据了解
2022年全椒县12315系统共接到各类消费投诉、举报2364件,比2021年增加了24.62%。其中投诉1659件,举报705件,与2021年分别增加了12.7%和74%。所有的投诉举报全部按照上级的要求期间或在法定期间按时按量给予全面完成,投诉调解成功率达到71.63%,比2021年增加了26个百分点;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余万元。2022年接到举报的立案54起,比2021年增加了25%,已办结的案件罚没款达128万元。
来源:县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