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龙代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3月8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在参加广西代表团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报告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实践性、指导性都很强,完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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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龙说
报告通篇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人大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概括了六条重要工作经验,提出了今年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报告旗帜鲜明、内涵丰富、求真务实,充分彰显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充分展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浓墨书写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绚丽篇章。
黄海龙说
报告中有三点印象最为深刻的认识体会。第一,我国人大的理论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健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理论和工作实践取得了重大进展。在理论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尤其是关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论述,关于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理念,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明确人大“四个机关”的定位等,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指导推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巩固完善。在实践层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三者贯通起来,发挥着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整体功效得到充分彰显。人大作为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根基更加牢固、职责更明确、运转更高效、作用更显著,有力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实践。
第二,五年来人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一是有力推进了宪法的实施,报告阐明了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情况,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建立和实施合宪性审查制度,制定了一批宪法相关法,包括出台了监察法和检察官法,修改完善选举法、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地方组织法,修改了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等,不断完善国家机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制定香港国安法和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有力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二是人大的立法工作力度明显加大。报告全面反映了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取得的显著成果,推动实现了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特别是紧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保障民生等,制定出台47部重要法律特别是审议通过了民法典,修改法律111件,作出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53件。通过修改完善立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健全、更加完善。三是人大监督工作有力有效。报告以翔实的事实,全面反映了人大加强监督的情况,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了系列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了系列专项工作报告,有力推动法律得到有效实施,有力保证行政权、检察权、审判权正确行使。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最高人民法院专项工作报告,包括解决执行难情况、新时代刑事、民事、知识产权、涉外等审判工作情况,提出审议意见。对法院加强和改进工作非常有力,特别是促进提升审判质效,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人大更加注重发挥代表的作用。作为一名老代表,切身体会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密切联系”重要要求非常到位,带头示范并推动全国各级人大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服务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比如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更加高质高效,加强同代表经常性联系,在立法过程中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等等,代表的作用发挥得更好了。广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代表“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活动富有成效,解决了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这表明人大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
黄海龙表示
广西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以贯之把人大监督作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