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23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杨胜刚、刘会荪、徐锦荣、胡希荣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邹承慧先生、张金剑先生、邹晓玉女士、官彦萍女士为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及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组长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在审议的额度内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决议。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下午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8日以邮件方式传达给全体监事,2023年3月10日下午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美怀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沈龙强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易美怀女士为关联监事,监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承慧先生、张金剑先生、邹晓玉女士、官彦萍女士,关联监事易美怀女士依法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3年度公司拟与下列关联方进行包括太阳能配件产品、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废品等销售,原材料、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农副产品、办公用品及宣传展览用品等采购,提供运维服务,接受采购设备、工程安装、劳务外包、采购餐饮、车辆、招聘及培训、IT、运维、垃圾处理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1)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及其关联方控制的企业,包括:爱康后勤保障服务(苏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后勤保障”)、湖州爱康艾索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艾索斯”)、苏州爱康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商务”)、苏州爱康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能源”)、苏州爱康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再生资源”)、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芜湖仁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仁康”)、杭州中采数智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采”)、上海承光中采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采”);

(2)本公司参股公司,包括:浙江润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海新能源”)、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电力”)。

公司2022年同类交易合计预计总额度为190,220.00万元,2022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69,877.95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比预计总额度减少120,342.05万元。2023年关联交易合计预计总额度为332,150.00万元,比2022年同类交易合计预计总额度增加141,930.00万元,主要是本次预计总额度中增加向润海新能源采购电池片、组件以及向润海新能源销售电池片、边框等原材料发生的预计金额200,000.00万元影响所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注1: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包含江阴市震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江阴市盛世华文广告材料商行、江阴市震英广告服务部。

注2:以上2023年预计金额具体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以上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3:重庆长盛新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的5家电站公司包括南召县中机国能电力有限公司、嘉祥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凤庆县爱康电力有限公司、汤阴爱康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磁县品佑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注4:泰兴市智光人才科技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1家电站公司为锦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注5:北京汇通方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2家电站公司包括朝阳爱康电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安市爱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6: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爱康后勤保障服务(苏州)有限责任公司

(二)湖州爱康艾索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三)苏州爱康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四)苏州爱康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苏州爱康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六)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七)芜湖仁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八)杭州中采数智化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中采为2022年5月新成立的公司。截止2022年9月30日杭州中采总资产为259.94万元,净资产为156.30万元;2022年1-9月杭州中采营业收入为228.74万元、净利润为39.30万元。

(九)上海承光中采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十)浙江润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十一)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

注:上述关联方财务数据由关联方提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比价和议价等方式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客观需要。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确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比价和议价等方式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且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应当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公开,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时候要求定价公允、付款(收款)条件合理。

4、本次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合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我们已认可,没有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日元等。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

2、投资金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业务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为防范公司外汇风险,公司拟与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日元等。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业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交易对手:银行等金融机构

(四)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及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组长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在上述审议的额度内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三)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七、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八、公司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授权期限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

2、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3、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三)有关说明

上述提案构成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23日、3月24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  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陈志杰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9:15-15:00。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