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牛”“粉牛”炒票、线下场所乱收费?盘点文娱消费乱象

文娱领域的线下消费市场日渐复苏,春节档至今的多部电影吸引着影迷的观影热情,此前《狂飙》热播带火了取景地江门的旅游产业,音乐领域的线下演唱会也正在重启。
市场回暖背后,一些关于文娱领域的消费乱象也开始出现。正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本专题将盘点剖析近日演出市场、线下文娱消费场所出现的乱象,希望引起相关部门关注,有效监管,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乱象1
演出市场潜规则多抢票难
知名音乐博主迟斌感慨:“热搜TOP 10里两个演唱会、一个音乐节。除此之外,每天都看见各种各样的巡演海报。看样子今年演出市场井喷已经确凿,有一些是前几年签约没能演欠下的,有一些是憋久了终于可以放心举办了。可我们这些观众的收入并没有井喷,咱们属于音乐演出消费主力军。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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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演唱会海报。
能够上“热搜”的演唱会,通常伴随的都是门票“难抢”。比如“周杰伦抢票”一度冲上热搜,即便是一些二、三线城市的预售,一官宣就显示“售罄”。从周杰伦到陈奕迅,从林俊杰到五月天,乃至大大小小的音乐节,甚至Livehouse,抢票都成为难题。歌迷的收入没有井喷,歌迷的网速也没有井喷,“售罄”却很奇怪地遍地井喷,问题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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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演唱会一开售即售罄。
潜规则1:“售罄”的不是全部门票
早在2019年,郑秀文红馆演唱会就暴露出“公售率”问题。因为门票难抢,香港康文署还特别公告调整了门票公售比例,表演场次4场或以上的节目,其内销门票的整体比例上限由80%下调至70%。这个公告也揭示了一些演唱会规则,原来即便是在香港红馆,公开售票率竟然可以低到20%,以整场10000张门票为例,20%的公售率相当于只有2000张供歌迷在公开途径购买。
资深演出人士黄先生对本刊透露,这基本是演唱会门票销售的“潜规则”,歌迷通过购票网站购买的门票,只是全部门票的一部分,甚至是极低的一部分,售票网站标注的“售罄”只是这一部分门票被歌迷抢完,并不是所有门票都拿来公开售卖。仍旧以郑秀文为例,内销门票比例高达七成左右,歌迷“难抢”剩下的三成左右,一点都不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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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秀文演唱会每次门票开售都很热销。图源:艺人微博
2019年香港康文署调整“公售率”之后,诸如容祖儿、陈奕迅等连开数十场的演唱会,门票“公售率”提高到50%左右。对比香港相对公开的演唱会市场,内地演出票务除却公开销售、内部销售,往往还有各种置换票、工作票。因为售票网站要参与售票金额分成,比如售票网站每卖出一张门票,售票网站可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主办方投放到售票网站公开可售门票数量相对有限,所以出现“几秒售罄”都不是所有门票。
林俊杰“圣所”世界巡回演唱会时,工作室联合内地各地主办方、协办方及票务各方共同应对,除了防止倒卖门票、不加价销售、不捂票囤票炒票之外,还特别提出:“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营业性演出门票数量,不低于公安部门核准可售票数量的80%。”但愿这样的呼吁能够真实提高“公售率”,并且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防止不法分子捂票囤票炒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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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杰演唱会现场。图源:艺人微博
潜规则2:“黄牛”“粉牛”与主办方利益牵扯
“黄牛”一直是演出票务的扰乱者,屡禁不绝,也因为有直接利益相关。据知情人士透露,部分演唱会主办方除了常规的商业合作置换,也会有不法者加价打包把门票卖给黄牛,以公开售价300元一张为例,部分主办方会加价到350元统一卖给黄牛,再由黄牛炒票给歌迷,利益受损的只有买不到正价票只能高价买黄牛票的歌迷。
售票网站实名制购票之后,对公开抢票的“黄牛”有一定限制,但演出主办方和“黄牛”的私下交易仍需针对性监管和杜绝。逃跑计划乐队日前在官方微博透露,“……秀动登录方式为手机号实名制,基本可以判定这些121手机号订单为黄牛利用脚本代码抢票”,说明售票网站依然有Bug给“黄牛”可乘之机,并且“黄牛”已经把触角从大型演唱会延伸到独立乐队和Live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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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演唱会现场。图源:CFP
对普通散户歌迷购票造成伤害的,除了“黄牛”,还有“粉牛”,特指为了利益高价转票的粉圈人士,部分粉丝以及组织会利用特殊身份囤票然后高价卖给需要的人。演出制作人童先生对本刊说,部分演唱会主办方会主动联系粉丝组织或歌迷会,把门票通过内部渠道卖给这些组织,一些粉丝组织除了收取年费、会费,也会转变为“粉牛”,在二手交易平台转卖门票。
如果缺少有效监管,演唱会、音乐节主办方为了利益最大化放纵各种私下交易,“黄牛”“粉牛”屡禁不止,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受到伤害的只能是普通的演出消费者。而且个别演出方还会制造“饥饿营销”,一开票迅速“售罄”,营造出一票难求的态势,直到演出开场前又恢复票务销售,所以经常在演唱会和音乐节开场前两天,原本“售罄”的票务网站突然又有票可买,这些乱象都应该得到监管和杜绝。
乱象2
影视取景地公众属性区域乱收费
一部《狂飙》的热播,带火了取景地江门一带的旅游业。有数据显示,截至2月27日,广东江门旅游搜索访问量环比前半月增长217%,带动整体旅游订单量环比增长144%。
在文旅联合带来热火朝天经济发展的同时,一些发生在取景地的乱收费行为也被爆出。此前有网友发视频爆料称,其在《狂飙》取景地广东江门台山市四九市场拍照时,被一女子索要5元拍照费用。视频中,该收费菜摊前摆着泡沫板,板上写着“拍视频5元1人,如买菜也可以”。除此以外,该摊主还私自遮挡“旧厂街市场”门牌。事情的后续是该摊主的收费行为已被制止,并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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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飙》取景地之一:广东江门台山梅家大院。图源:CFP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洪国彬认为,公众属性的景点事实上是属于国家的,并不具备私有属性。他还提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因此他建议,消费者若在某处拍照却被强制索取费用时,有权选择报警或直接去工商局投诉。
洪国彬还表示,相关景点如果在游客拍照时非强制性收费,收取的费用应该属于服务费范畴。“这个‘服务费’是指,比如商家拿他的相机并提供道具帮你拍照并打印出来,这个行为是合法的,不少取景地都会有这样的一些拍照行为。如果是我们自己拍照,对方要收费,这就是法律与工商方面都不允许的情况了。”
而如果在旅游景点遇到类似情况,洪国彬则建议,消费者应善用维权方式。“如果有人强制去说这个地方你要给钱,强迫消费者付款,我们还是可以通过报警、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或者投诉到工商局那边,这些投诉的方式都可以实现维护权利。”
乱象3
线下影院3D眼镜强制消费
春节档的火热掀起了观影热潮,沉寂已久的线下影院又有了人气。不少观众到电影院后才发现,3D眼镜如今需要自行购买。有消费者向本刊记者表示,自己最近就遭遇了此类事件。“我在检票时才被告知必须购买或自行携带3D眼镜方可进场观影,我其实已经自行携带了以前买的3D眼镜,但该影院以IMAX电影所需眼镜跟普通3D眼镜不一样为由,强制我们消费了20元(10元/副)。”消费者小景说。
之后,小景在某种草软件上发现,不少网友也遭遇了类似情况,并公开了自己的维权方式。她根据网友介绍的维权方式向12315小程序投诉。在投诉后,影城经理打电话给小景,表示在影院前台已摆放过“可以租借3D眼镜”的标识。最后在小景的再三商讨下,影院以两张观影票作为赔偿。
陈先生也遭遇了同样情况。在《熊出没·伴我熊“芯”》检票时,他要求影院提供3D眼镜,但遭到了拒绝。该影城工作人员表示,从疫情开始该影院就已经不提供3D眼镜。后续该影院另一名工作人员向陈先生提供了3D眼镜,并要求他观影后归还。
南都娱乐曾为此发起调查问卷,大部分参与问卷的观众都表示,他们有购买3D眼镜的经历。有85.87%的观众表示,在电影院观看3D电影时曾被要求购买或租借过3D眼镜;有80.43%的观众认为,花钱购买或租借3D眼镜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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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3%参与调查问卷的观众表示花钱购买或租借3D眼镜并不合理。
在购买3D眼镜的原因中,23.91%的观众认为“影院提供的3D眼镜不卫生”,77.17%的观众是忘带3D眼镜,还有32.61%提出是因为携带了不符合影院屏幕制式的3D眼镜,所以转向购买。也有参与问卷的观众表示,由于“影院不提供”“习惯自用”等原因,他们便转向购买3D眼镜。此外在购买价格方面,5元以下/副的3D眼镜价格比较能被接受,当3D眼镜为11-20元/副和21-30元/副时,超五成和八成的观众表示“非常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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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中32.61%的观众提出是因为携带的3D眼镜不符合影院屏幕制式而被要求购买。
事实上,早在2019年,中消协就曾在官微发布通告,称看3D电影要自费购买3D眼镜是“影院转嫁自身义务”,并提出该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原则。近日据新闻报道,浙江、江苏等地接连有影院因不提供3D眼镜被立案调查。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冒乙静表示,3D眼镜是观看3D电影必需的设备,电影院作为提供观影服务方,应该提供配套的3D眼镜。当下很多电影院不提供3D电影,实际上是减轻自身作为经营者的责任。
“不提供3D眼镜主要违反《民法典》第496条、第497、第498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第16条、第26条的规定,即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消费者可以拒绝额外支付3D眼镜的费用,要求影院提供或者选择退票。如影院不配合,可以打当地12315或12345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影院立即整改并给影院相应处罚。”冒乙静说。
采写:南都记者 林文琪 丁慧峰 实习生 陈嘉翰 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