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气象日】山西全面修订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周昱丽)《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全面修订,以废旧立新的方式对外公布,于2023年2月1日正式施行。3月16日,山西省气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办法》修订内容。

据悉,原《办法》自2007年11月6日施行以来,对加强全省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雷电灾害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原《办法》部分内容不适应当前工作要求,需要做出修订,以保证从法治层面与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衔接。

《办法》原有条款28条,现有条款26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厘清了防雷安全监管归口责任、强化了文物保护领域防雷管理、增设了雷电灾害风险区划和风险评估条款、取消了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资质、完善了各级政府防雷减灾领导职责的相关表述。

其中,《办法》针对山西文物保护工作需求专设一条,对文物建筑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防雷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文物建筑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安装按照文物建筑防雷技术规范执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经评估确需安装的应当安装。此举弥补了原《办法》内容的空白,体现了山西特色,为全省推进文旅产业安全发展提供了法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