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很大!想在毕节买房的快看~

3月17日
毕节市2023年房地产交易暨装修建材博览会开幕
此次活动时间为3月17日—23日
为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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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共有60余家企业参展
涵盖房地产、金融、装修、建材等领域
活动期间
在毕节买房可享受众多优惠政策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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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广大市民
购房补贴:凡购买房开企业首套住房、二套住房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家庭,按购房价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最高每套住房不超过1万元。
价格优惠:对购买房开企业首套住房、二套住房的家庭,鼓励房开企业在销售价基础上实行9.7 折优惠,让利于民。
满足信贷需求: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鼓励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严格执行全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基础上,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首套房”“刚需房”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降低利率水平。
支持贴息贷款:凡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能满足公积金贷款需求,可由商业银行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廉租住房补充资金按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给予利差补贴。
上调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将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将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50万元,不断满足缴存人员购房贷款需求。开展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鼓励和支持银行机构为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
部分房开企业在博览会期间作出的让利:房交会期间买房人只要成交,每套就可享受1万元奖励;在此期间,团购5套及以上的买房人,还可以再享受每平米100元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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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符合地灾威胁区群众
参与支持地灾威胁区群众进城购房的房开企业有中房城市花园、海天悦城、中鼎景江3个项目。
按面积优惠购买:对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人均优惠价购房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家庭人口不足3人的,可按3人计算),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享受8折价格优惠:实行优惠价购房,优惠价为市场售价的8折。市场售价由参与优惠价房源筹集的房开企业按本企业2022年3-5月实际销售价格的平均数确定。
实行价差补助:购房优惠部分(市场售价与优惠价之间的差价)由房开企业先行对购房的地灾威胁区群众予以优惠。实行优惠后,5年内房开企业于售房所在县(自治县、市、区)辖区内新摘牌土地时,由属地县(自治县、市、区)纳入财政预算,对房开企业给予优惠部分50%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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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买房
大家还关心公积金贷款政策
那么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呢?
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落实国家“房住不炒”支持刚需和改善型住房的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申请人家庭所购买的住房为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
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5.住房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
6.缴存职工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已按规定支付首期房款。
8.贷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月还款额不高于家庭月收入之和的50%。如有尚未结清的商业贷款,商业贷款月还款额加上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也应不大于家庭月收入之和的50%。
9.所购住房没有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也没有设置抵押。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优惠政策
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以下阶段性优惠政策:
1.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首套房35万元二套房30万元提高到为双职工缴存家庭6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
2.贷款金额与缴存余额的计算倍数由原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提高到25倍。
3.在毕节市辖区内购买住房利用该套住房资料在毕节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可以利用该套住房资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对已结清首套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为20%。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
公积金贷款额度综合以下因素确定:
1.不高于毕节市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最高额度。
2.不高于公积金缴存余额一定的倍数。
3.不高于交易金额除去首付款后的余额。
具体可贷额度同时结合借款人家庭的收入情况、负债情况、还款能力、贷款年限等因素综合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为5年以下和5年以上两个档次,且与住房套数相关。
当前执行的利率,贷款期限在5年及以下的,首套房年利率为2.6%,二套房年利率为3.02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首套房为年利率为3.1%,二套房年利率为3.575%。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属毕节市户籍并在毕节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毕节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普通自住住房时,可向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合作,对既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又符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需求,申请人以本次所购住房作为抵押,在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贷款差额部分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申请人个人信用要求
个人信用报告和公积金系统查询,个人信用存在下列情况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1.贷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在近24个月(含)内有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贷款逾期记录的。
2.近60个月(含)以内连续6期(含)或累计18期(含)以上贷款逾期记录的;近60个月(含)以内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3.缴存职工因利用虚假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业务,处于被限制办理贷款业务期间的。
借款申请人其他负债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影响
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如有尚未结清的商业贷款,商业贷款月还款额加上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监制 | 黎秀禹  终审 | 向昆鹏
编审 | 穆立坤  编辑 | 张雪建
记者 | 彭资竣 综合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