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西法人·标兵面对面|方晓晨:涓微而起 向阳而生

在北京法院组织开展的
第一届司法政务技能比赛、
第六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中
西城法院7名干警
经过层层选拔
荣获“标兵”称号
为充分展现标兵风采 
西城法院官方微信开设
“奋进西法人·标兵面对面”专栏
专题宣传各专业领域的标兵
让我们走近标兵
向标兵看齐!
为了实现心中的法治理想,不畏艰难,深耕民事审判十余载,多次挑灯夜战,审结案件千余件。
为了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利益,将每一位当事人放在心上,认真做好每一案的调解工作,多个矛盾深刻的双方经她调解握手言和。
为了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精品案件,认真调研,面对疑难复杂案件,从未因困难而退缩。从诉讼主体到证据证明力,从少见的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权纠纷到新类型的居住权案件,办理的案件类型广,理论深度高。并且她撰写过的多篇案例分析,多次被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采用。
挥斥方遒,激扬文字,化解案件难题;
宝剑磨砺,梅花香来,护航公序良俗;
将百炼钢,化绕指柔,助力家庭和谐。
就是北京法院第六届民事审判业务标兵——方晓晨
方晓晨,现为北京西城区法院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首批入选“西城法院青年后备专业人才库”,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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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Qus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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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Answers
Q
办案十余年来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是什么?
有一个建设工程类案件,我记得案卷摞起来有一米多高。建设工程类案件一般存在案件事实庞杂、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争议焦点纷杂的特点,对专业性要求特别强。我办理的这个案子,还是一个跨国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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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案件的难点是什么?
这个案子的原告是深圳某公司,被告是某建设公司,涉案工程项目在非洲卢旺达……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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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建设公司承建卢旺达某会议酒店,并将其中的幕墙工程交由分包方施工。但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公司与卢旺达公司产生矛盾,该会议中心工程被迫停工,所有施工人员被强制撤场。但分包方已经将幕墙材料全部从国内加工制作、订购、发运;施工人员、施工机器均被迫停工、窝工,损失特别大。其后双方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多年未能解决,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
该案涉及到涉外建设工程施工问题,案件事实复杂,时间跨度长;原、被告双方就涉案工程的分包、采购、安装、设计前后签署过十余份合同及补充协议,而所有合同争议均需在本案中一并解决;因工程是被业主方强制撤场停工,未进行正式的工程结算;工程在海外,也无法进行工程量及工程造价鉴定。
因此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从是否属于中国法院管辖,到诉讼时效,到合同双方当事人认定,到合同内容,到最终工程款计算均存在巨大争议,各方提交的证据摞起来有一米多高,案件庭审长达六个小时。在没有工程造价鉴定做支撑的情况下,我通过对证据进行梳理,最终对各方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认定,该案判决书字数达到一万六千余字,这起时间久、法律关系复杂的跨国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Q
办理案件中有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吗?
有的,我曾经办理了一个假结婚买卖学区户口的案件,得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晚报、北京青年网等多家媒体的采访报道,实现了我们用案件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
A
杜女士居住在西城区,当时户口片区对应某小学。杜女士与苑先生签订协议,约定以假结婚的方式将苑先生父子的户口迁入杜女士住所,等孩子入读某小学后双方再办理离婚。苑先生为此支付杜女士10万元。但孩子入读某小学后,苑先生却拒绝将户口迁出。杜女士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苑先生支付违约金30万元,苑先生则提出反诉,要求杜女士退还已收取的10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双方对涉案合同的效力产生争议。我经过认真分析,认为杜女士与苑先生通过履行协议使苑先生儿子就读于某小学,势必会影响居住该社区的其他居民子女获取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
同时,杜女士与苑先生在结婚时并不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因此该份协议违背了社会全体成员所普遍认许、遵守的道德准则,如法院确认该《协议》的效力,将给社会确立不良范例,优质小学入学资格片区的居民今后将有可能通过类似的方式帮助他人入学,以获取高额回报,这也不利于教育公平的推进,因此法院有必要对这种契约自由进行规制。最终我认定杜女士与苑先生签订的协议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杜女士收取的10万元应返还苑先生。
Q
如何更高效解决矛盾纠纷?
考虑到大部分当事人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在与当事人接触时我们需要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表述,专业的问题形象化表述,尽量用平和简单的语言为当事人解释法律问题。
同时考虑到民事案件一般多发生在家人、亲属之间,为了避免当事人“因诉生诉”“因诉生恨”的现象发生,我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也会尽量通过调解工作,缓和当事人矛盾,争取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A
Q
如何看待法官职业获得感?
每审理一起案件,能够为当事人切实解决问题困难,得到当事人的肯定认可让我觉得很有获得感。我之前办理过这样一个案件,年逾60岁的柴老太一直居住在父母留下的房子里,而该房屋为柴老太与兄姐几人依据继承比例按份共有。后柴老太的兄姐三人将其起诉至法院,认为房子是兄妹四人所有的,要求柴老太将房屋腾出来卖了,并将售房款按继承比例予以分割。
A
案件审理中,我发现柴老太名下仅有这一处房屋,如出售该房屋,柴老太取得的售房款并不足以另行购买房屋,且柴老太收入微薄,其亦无大额存款可向兄姐支付房屋折价款。同时柴老太的兄姐亦无足够的资金购买涉案房屋。
于是我在做调解工作时,向兄妹几人释明法律风险,告诉她们现在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认为涉案房屋不具备分割条件。如果坚持诉讼,诉讼风险很大。
最终,柴老太的兄姐放弃了要求柴老太支付房屋折价款的诉讼途径,而是另行要求柴老太支付房屋使用期间的使用费。对于房屋使用费标准,经过我耐心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柴老太当庭向兄姐支付了一年的房屋使用费。开完庭后,柴老太兄妹四人高兴的相约着一起去饭店吃饭。
该案审理完毕后,柴老太和儿子两次向我赠送锦旗及感谢信,柴老太是这么写的:“是方晓晨法官的细致耐心、体贴关怀,让我们从雨后夹衣初冷,霜前细菊浑斑的彷徨中再次看到了希望。芥花榆荚深村里,亦道春风为我来。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态度,滋润了我们母子二人在纠纷中早已干涸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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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分享一下个人提升的成长经验?
在忙碌生活中把零星的时间焊接起来,在晚上哄着孩子睡下后,再继续看书学习。就这样一点一滴的积累自己的知识储备,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我愿在审判工作的磨炼中成长,努力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也因此在2021年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网上互评活动中获得三等奖。
案件审理中,我也会留心将发现的问题撰写成案例分析,从诉讼主体的认定,到证据证明力的认定,从很少见的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权纠纷,到新类型的居住权案件,均被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先后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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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王潇
供图:王潇
编辑:潘歆宇 徐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