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第一!20万请曹姓女明星带货,仅成交278元!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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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
“明星的尽头是直播带货”
3月18日
一条关于明星带货的新闻
上了热搜第一
真的是…尴尬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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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通报了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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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某商贸公司主要经营迷你榨汁机、加湿器等小百货。
2022年1月,该公司看中上海某网络公司旗下的明星曹某某,曹某某参演了国内不少古装,有一定影响力。
2022年1月9日,两家公司签订了合同,由曹某某直播带货,南宁某商贸公司支付20万元直播服务费,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曹某某在直播间销售额要达到100万元;
如果未达到,上海某网络公司要退还直播服务费,并支付已付金额10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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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公司支付7万元直播服务预付款,然而3个多月,曹某某仅完成278元的销售额,双方确认应退还69722元后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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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认定双方合同合法有效,海某网络公司未按约完成直播任务,除退还69722元服务费外,还需支付69722元违约金。
主办法官告诉记者,该案中,南宁某商贸公司能胜诉,是因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该案也提醒商家,无论是委托方,还是受托方,都要量力而行。
如此尴尬的一幕
不少网友纷纷表示
“没那个金刚钻
别揽瓷器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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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让不少网友好奇
这个曹姓演员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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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根据蛛丝马迹
怀疑是女星曹某某
不过该明星本人
以及她的工作室已经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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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发现,工作室的置顶微博也是关于去年曹某某直播带货的。
有网友称,去年9月11日,曹某某被网友实名举报“诈骗商家坑位费”,消息传出后,工作室第一时间声明辟谣。
发文称,直播带货服务均全权由第三方机构代理,与本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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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要慎重
不要盲目相信主播或明星
此前,也有主播曾因带货销售额太低引发纠纷。
2022年初,苏州某公司花20万元请“大V”直播带货,结果仅成交2笔,销售额不足500元,遂起诉“大V”账号所属的文化公司要求退款。
在该案例中,苏州某商务公司看中某文化传媒公司的账号粉丝量巨大,与其签订了《直播推广服务合同》,约定由文化传媒公司安排主播,为自己公司生产的修护霜进行直播销售推广,基础服务费用为20万元。
文化传媒公司保证,修护霜实际销售金额达50万元,如未实现该销售金额,需退还等比部分的基础服务费用。
合同签订后,商务公司按约支付了服务费20万元。然而,通过直播该修护霜仅销售了两笔,金额共计仅456元。巨大的心理落差下,商务公司诉至虎丘法院,要求退还服务费用20万元。
虎丘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的《直播推广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向被告支付服务费用后,被告未按约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原告有权根据约定要求退还服务费用。因双方约定服务费按实际完成比率退还,该院判决被告退还服务费199817.6元。
法官提示: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型销售模式,服务费不低,商家要谨慎选择直播平台,尤其是签订合同要慎重,对可能出现的结果要全面预测并在合同条款中进行防范,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可盲目相信网红主播或明星的带货能力,以免得不偿失。
消费者需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跟风,过于看重数据、形式,忽略对于产品本身的真实需求及对于购买渠道的选择。
企业或商家应谨慎选择的销售渠道,诚信经营、规范管理,靠过硬的产品质量赢得消费者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