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遗产税起征点是容易的技术问题,开征前提是最大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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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税1000万元起征点”的说法引得舆情沸沸扬扬。在当下的中国这是一桩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相似而十分牵动利益、牵动感情的话题。遗产税是一种税负不能转移的直接税,实践中通常要与赠与税一起设计、配套实施,世界上至少有90余国征收此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变化巨大,财富的积累与增长有目共睹,遗产税再度成了热门话题。
与遗产税改革方案设计有关的一系列技术性问题需要得到较好处理。比如,社会热议的遗产税起征点问题,其实不过是遗产税改革一大堆相关问题中的一项具体的带有技术性色彩的问题。但关于这一点引起的议论热潮,却很有标志性的社会意义:中国的经济社会转轨变型过程,在进入中等收入阶段之后,看来已演变到一个对税制、特别是对于直接税这种直截了当要做利益和财产再分配的税种的极高度关注阶段,需要我们的公权体系、政府部门,变社会公众压力为动力,积极争取与来自全社会的“正能量”形成合力,来共同研讨和促进势在必行的相关税制改革和全面配套改革。这真正是一种历史性的考验。
直观地看,遗产税的价值取向就是抽肥补瘦,促进共同富裕。按照邓公“先富共富”思路内含的价值取向考虑问题,秉持“两个一百年”的中国现代化愿景,我们完全无法把遗产税从促进完成中国先富共富历史过程的制度建设选项中排除。税收不可能是万能的,但走向现代国家和现代税制,不积极地、前瞻性地认识和考虑遗产税等直接税的制度建设,是万万不能的。
中国的改革面对错综复杂的矛盾交织,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个遗产税,先不说其与赠与税的关系等技术性问题,首要的是,在其与一些基本社会问题的关联上是多维化的,所以很有必要以若干基本的问题为导向,在对遗产税的价值取向予以肯定之后,就针对关联问题的税改方案设计要领加以讨论,以求能够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
在改革视角上开征遗产税所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此税势必要求有居民财产申报、登记、查验、保护、交易制度的全面建设,其中尤以官员财产报告制度首当其冲。依照事物的逻辑关系加以审视,这一递进联结链条实在是再清楚不过了:第一,如果没有居民财产的实名申报、登记制度,以及对于其金融资产、不动产等的查验制度(可借助联网),征收遗产税所需的可靠信息从何而来?第二,政府既要代表公共权力建立和运用这一财产申报、登记、查验制度,那么就必须配之以严密、公正、令人信服的财产保护制度,即凡是社会成员合法取得的财产,都必须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而不受侵犯,否则,如何首先形成政府执公权征税在自然法层面的合法性?第三,有了上述这些制度,必然延伸出市场经济中必不可少、并尤其要求有高规范水准的财产交易制度,这种交易制度要能涵盖和处理统一市场上所有财产作为资源要素可能会在竞争与要素流动中发生的买卖和产权变更,规范地处理所有相关的产权交易问题而不留法律无解的“后遗症”,否则,如何平顺联结后面要征收的遗产税?第四,要解决所有前述问题的一个最靠前面的现实问题,是官员的财产报告制度需有令人信服的确立与“交代”“。要求群众做到的,领导首先自己要做到”,被民众视为领导的一定级别以上的党政官员,如果自己不能规范地实行财产申报制度(还必然引出财产公示制度),又怎么能设想普遍地要求公众完成财产申报而后对他们开征遗产税?
遗产税改革设计视角上会遇到的第二个问题,是一旦以此税构成中国直接税体系中继个人所得税、房产税之后的又一块税制基石,便意味着中国的税改真正进入了“深水区”,十分需要正视其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联动关系,真正拿出实质性改革的大决心、大勇气与大智慧,通盘筹划渐进推行。
第三个问题是开征遗产税应同时考虑对先富阶层的包容式引导和持续创业发展的激励。在某种意义上说,在中国先富阶层中居于多数的企业家,他们的企业家精神与才干是中国实现现代化赶超过程相当长阶段里最为稀缺的资源。未来开征遗产税,需要同时考虑最大限度地继续鼓励这一类纳税人与其家族、团队持续创业发展,必须设计与此相关的具体机制。
第四个问题是开征遗产税时还应充分考虑对中国中等收入阶层的培养。被国际社会称为中产阶级的中等收入阶层,在中国目前比重还太低,今后较长历史时期中要培育壮大这一阶层,是早已写入党中央文件的指导方针。培养中等收入阶层的意义十分明显:有恒产、有恒心、偏好理性的这些社会成员,在客观上会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安宁和谐的中坚力量,所以在中国直接税体系的渐进成长中,对他们应当网开一面作专门处理,促进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从这一点看,社会上热议的遗产税起征点问题,设计时显然需要量化为届时中产阶级财产规模的较上沿。
贾 康 简 介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北京、上海、福建、安徽、甘肃、广西、西藏等地方政府特聘专家、顾问或咨询委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安徽大学等多所高校特聘教授。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199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多次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之邀座谈经济工作。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任首任院长、首任秘书长,第二届理事会期间任首席经济学家),2015年-2016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获评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和央视的“2016年度中国好书”)》,2016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2017-2020年又撰写出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践路径》、《供给侧改革主线上的未来财税》、《财政学通论》等多部专著。2021年与刘薇合作《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一书又获评“2021年度中国好书”。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估》公布的2006~2015年我国哲学社会科学6268种学术期刊700余万篇文献的大统计分析,贾康先生的发文量(398篇),总被引频次(4231次)和总下载频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综合指数3429,遥居第一,是经济学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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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学问的甘苦,如鱼在水,冷暖自知,不足为外人道,但关于做学问的“指导思想”,我愿意在此一披襟怀:写出一些论文或著作并不是目的,这是探索之途上的一小步,是争取为人类的思想认识之海中加一滴水。我深信,一切人生的虚荣浮华都是过眼烟云,而真正的学术和真知灼见,才能垂诸久远。
                                                                                         ——  贾  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