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中院开通“执行微言”微信群 助推执行信息全面公开

图片
图片
     当事人打赢了官司,却因为被执行人耍赖、玩失踪、抗拒执行,落入了执行难的窘境。千辛万苦换来的胜诉判决书,难道要变成空头支票?对于渴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当事人来说,这无疑是在挑战他们对法律的信仰,更在挑战着法律权威!  
     《法治直播间》特别邀请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吴铁刚做客节目,来了解“执行微言”微信群在执行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改革工作步伐。
图片
      为了最大限度解决胜诉当事人最直接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拓工作思路,创新执行信息公开举措,以“呼市中院执行局”微信工作号为基础,打造“执行微言”信息公开品牌,将执行案件承办法官、执行员与申请执行人同群设置,在工作群内主动公开流程节点信息,及时解答或释明执行相关法律问题,实现了胜诉当事人与承办法官、执行员的实时交流互动。
“执行微言”
大道之行 微言大义
打造首府法院执行信息公开品牌
      “执行微言”,作为呼和浩特市中院打造的信息公开品牌,目的在于让胜诉当事人与承办法官、执行员在“一案一群”实现实时交流互动。“执行微言”信息公开品牌,是以“呼市中院执行局”微信工作号为基础,让当事人在执行立案后申请添加微信工作号,将执行案件承办法官、执行员与申请执行人同群设置,在工作群内主动公开流程节点信息,及时解答或释明执行相关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以往执行信息公开中出现的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力争让申请人对执行案件的办理进度心里有底、心中有数。
图片
      “执行微言”的优势和先进性体现在我们对执行信息公开时效性和全面性的把握,力争让当事人及时全面了解执行案件的进展信息。就法院执行局来讲,花费了大量的人员、时间、精力来推动案件执行进程,包括通过现有的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执行信息,但还会出现当事人因为联系不到承办法官、不能及时了解案件进展而心生不满,等当事人联系到承办法官,往往先是一顿抱怨,承办法官再从头为当事人安抚情绪、梳理案情、释法说理。而且,这种对承办法官的不满情绪极易演变为对执行工作,甚至对法院工作的不满意、不信任,严重影响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
       因此,需要从人民群众对执行信息公开的迫切需求出发,补齐执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两个短板,让法院的执行信息随时尽快到达当事人手中,让当事人及时全面了解执行案件的进展信息,用规范有序的执行信息公开操作流程,积极回应当事人对执行信息公开的期盼。
“执行微言”
执行案件流程节点公开
抓好执行案件的流程节点管控
       从接收案件开始到结案归档,一共是31个节点。包括接收案件—执行通知—送达文书—网络查控,对网络查控结果分析后就有两条线,分别是有足额财产和无足额财产,其中有足额财产(依据财产分类做相应处理),如涉及动产、不动产的,查封(扣押)—评估—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结案,如涉及金钱或者财产性权益的,冻结—划拨—案款发放—结案,这是有足额财产的完整节点流程。无足额财产—传统查控,对传统查控结果分析后又有两条线,有财产时,如涉及动产、不动产的—查封(扣押)—评估—拍卖—变卖—以物抵债,在依据财产分类做相应处理后,就未实际执行到位部分对申请人进行终本约谈,若申请人提供执行线索,要核查线索,依据相应分类推进流程,若提供不了执行线索,要对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申请人提供执行线索或法院发现执行线索并核实后,及时对案件恢复执行。
图片
       其次,在法院执行局内部而言,抓好执行案件的流程节点管控,也是深入推进执行机制模式改革、努力提升当事人对执行工作满意度的关键因素。而深入推进执行机制模式的改革,在执行领域是全面推行优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全面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抓手,是强化对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的管控。不断完善执行办案流程,以流程节点定人、定岗、定责,做到科学分配、人岗相适,统一流程节点的操作规范,做到统一操作标准,严格限制办理期间,并强化跟踪监督管理,破解执行进程较慢这个难点,疏通执行监管“管不到”的堵点,让执行进度快起来,把执行质效提起来。
“执行微言”
“一案一群”保证节点衔接顺畅
让申请人吃定心丸
      在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微言”一案一群告知书,同立案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通过添加呼市中院执行局“执行微言”微信号的方式,与案件承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建立“一案一群”工作群。
       在微信群内,当事人可以随时提出执行案件相关的问题,我们第一时间作出解答,并依法公开执行案件相关信息、执行过程、财产状况等。值得说明的是,群内的执行干警依据执行案件的办理进度随时加入或退出,如初始阶段群内有负责执行事务干警,当办结执行事务流转到下一节点时,负责执行事务的干警,会在群内告知已办结该节点以及下一节点的承办法官后退出,届时有相应承办法官加入,以此类推,当承办法官办结相应节点时(合议庭合议对不动产进行司法拍卖时),会在群内告知已办结该节点以及下一节点的承办法官后退出,届时有相应执行员(如确定参考价、拍卖等)加入,这样一方面保证节点衔接顺畅,另一方面便于当事人及时掌握执行进程,同时对我们执行工作,也起到一个监督促进的作用。
图片
      截至目前,已向申请执行人送达《“执行微言”即一案一群告知书》178份,并建立微信工作群94个,为胜诉当事人发送关键节点信息300余条、解答相关法律问题52条,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也为案件的顺利执行起到了推动作用。
图片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折不扣落实到行动中,牢记“国之大者”,认真履职尽责,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来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这是我们在呼和浩特市中院执行局开拓工作思路、提高案件执行效率中看到的为民之举。我们期待,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全力整治执行领域中的顽瘴痼疾,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公平正义”装进胜诉当事人口袋,以执行攻坚的提质增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记者:常俊青、王莎
实习记者:张敏
编辑:敖   琳
审核:赵   婧
监制:和   岩
声明:奔腾融媒原创稿件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新闻广播》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