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买房!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重要提示

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购房风险提示
 
1、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证,你只要是交钱就是风险。
2、开发商给的预售资金存款账户跟企业信息不一致,风险就存在。
3、开发商只签线下合同未及时网签备案,你在承担企业的风险。
4、开发商以各种名义抵购房款明显低于市场价,风险已出现。
5、开发商或中介承诺低首付或零首付是违法违规行为。
6、购买开发企业商品房直接与中介签订合同交钱,风险巨大。
7、开发商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以租代售等方式,不可信、更不可取。
8、开发商承诺购房者赠送绿地或建违章建筑的,那是给你挖的坑。
9、拟购商品房涉及抵押、司法查封等他项权利,风险就在那里。
10、开发商宣传及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跟实际不符,不可轻信。
11、开发商或中介帮助购房者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资格或规避其他政策,你们共同的错由你自己承担风险。
12、开发商承诺商办可改住宅的,不可信。
13、开发商承诺商办可燃气入户的,问问燃气公司吧!
14、购房者违规使用金融产品支付购房款,人民银行不答应。
15、开发商跟购房者签订“双合同”,签了风险就来了!
16、与没有在住建局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的所有购房行为都存在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
17、购买二手房不清楚房源所有信息就签合同、付款的行为,风险就伴随你!
  举报电话:2992022
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商品房预售风险提示的公告
我市市本级已经正式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目前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项目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具备销售条件,任何与其有关的销售行为(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收取首付款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都是违法违规行为,广大有购房意愿的群众做好风险防范,避免上当受骗。举报电话:2992022
附:市本级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项目名单(截止到2023年3月20日)
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0日
市本级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项目名单
本风险提示公告根据在建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更新
松原市市本级(不含经济开发区) 在建项目商品房预售情况的公示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因此为了更好的发挥人民群众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作用,也能让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更好的实施,同时能更好的保证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对市本级(不含经济开发区)在建项目的预售情况进行公示。希望广大购房者买房子不要先只顾着去看项目的资料简介或是房源户型等,在买新房时必须先要查看所买楼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意味着该房源可以合法销售。
同时《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也规定,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 VIP 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变相预售行为,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严禁捆绑销售、额外收取服务费或签约费等变相涨价行为;严禁虚假宣传、恶意竞争操纵市场等行为。
预售商品房确认交易成功后,必须做到第一时间到松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签订房屋交易系统生成的制式合同,确保购房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举报电话2992022
附:市本级(不含经济开发区) 在建项目商品房预售情况详单(截止到 2023 年 3 月 20 日)
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 3 月 20 日
市区 (不含经开区) 在建项目预售情况表
注:
 ①所公示的商品房预售情况不包含回迁楼
②“★”代表意义为预售许可证分隔符
③“ ( ) ”内为开发企业或规划部门确定的楼号
④红色字体为近期新办预售许可楼号
来源: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贾子贺
美编:袁金凤
审核:姚晓东  赵妍
监制:陈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