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世纪初:中俄签署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在中俄关系史上,签署的条约很多,《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具有特殊意义。1991年底苏联解体后,中苏关系平稳地过渡到了中俄关系,两国关系发展顺利,从友好国家、建设性伙伴关系、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到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是在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不断深入发展的背景下签订的,体现了两国发展睦邻友好关系的共同愿望,标志着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进入了不断充实和深入发展的新阶段。
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环境在发生变化,中俄两国的国力和国际地位也在发生新变化。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迅速提高,俄罗斯国内也存在“中国威胁论”。为了排除各种干扰,保障中俄关系顺利发展,2001年7月16日,正在莫斯科访问的江泽民主席和普京总统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01年10月27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了该条约,2002年2月28日,中俄双方在北京互换批准书,条约生效。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在中俄关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条约共二十五条,总结了苏联解体10年来中俄关系发展的主要方针和原则;规定了两国未来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国际事务中合作的原则和方向。《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把中俄关系发展的历史经验与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有机结合,把两国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和平思想和永做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的坚定意愿,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为中俄两大邻国发展双边关系提供了法律基础,保障了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长期稳定的发展。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明确两国关系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确定“长期全面地发展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和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相互尊重对方根据本国国情所选择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道路;相互支持对方在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问题上的政策;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鉴于两国历史上存在边界争端,针对某些人散布的“中国威胁论”,该条约明确宣布,“缔约双方满意地指出,相互没有领土要求,决心并积极致力于将两国边界建设成为永久和平、世代友好的边界。缔约双方遵循领土和国界不可侵犯的国际法原则,严格遵守两国间的国界”。2004年两国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签署了东段边界补充协定,彻底解决了边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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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上午,在吉林省珲春公路口岸内,一辆出口自卸车等待边防检查。(图片来自中新社)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彻底摒弃了不是结盟就是对抗的冷战思维,明确规定两国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的原则。缔约双方有充分的行动自由,“缔约双方根据有关协定进行的军事和军技合作不针对第三国”。“本条约不影响缔约双方作为其他国际条约参加国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针对任何第三国。”条约还规定两国的关系是战略协作,但“如出现缔约一方认为会威胁和平、破坏和平或涉及其安全利益和针对缔约一方的侵略威胁的情况,缔约双方为消除所出现的威胁,将立即进行接触和磋商”。条约体现了中俄以互信求安全的新型国家关系。中俄共同倡导建立了上海合作组织,推动该组织成员国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有力维护了欧亚地区的安全与稳定,保障了经济合作的顺利开展和不断深化。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确定了两国在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战略立场,加强了两国的战略协调。“缔约双方主张严格遵守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反对任何以武力施压或以种种借口干涉主权国家内政的行为,愿为加强国际和平、稳定、发展与合作进行积极努力。”“缔约双方反对可能对国际稳定、安全与和平造成威胁的行为,将在预防国际冲突及其政治解决方面相互协作。”缔约双方共同致力于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努力增强联合国作为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最具权威性和最具普遍性的国际组织在处理国际事务,尤其是在和平与发展领域的中心作用,确保联合国安理会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领域的主要责任。“缔约双方将大力促进加强两国周边地区的稳定,确立相互理解、信任和合作的气氛,推动旨在上述地区建立符合其实际的安全和合作问题多边协作机制的努力。”体现了中俄作为安理会两大常任理事国对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大国责任与担当,有利于推动世界格局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签署和实施是大国间和谐相处、平等信任、合作共赢的范例,是新型国际关系的典范。条约对中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中俄关系一直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中俄两国在边境地区加强了军事领域信任和相互裁减军事力量,两国边界已成为和平友好的边界。中俄建立了元首、总理和有关部门的定期会晤机制,各专业委员会的协商机制和地方之间的交流机制。中俄经贸合作也结束了长期徘徊不前的状况,在《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的20年里,中俄双边年贸易额从80亿美元增加到1470亿美元。中俄两国的人文交流也不断深入,两国民众间的友好情感不断增强。中俄双方经常就双边和重大国际问题交换意见,协调立场,相互协作。2011年在《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10周年之际,中俄关系从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发展成为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2021年是《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0周年,也是条约期满之年。中俄两国领导人都高度评价这一条约在两国关系发展中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确立的世代友好理念符合两国根本利益,契合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是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动实践”。普京表示,“《俄中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体现了两国人民世代友好的意愿,《条约》确立的有关原则和精神为俄中关系长期顺利发展发挥了重要、独特作用”。20年多来的实践充分证明,条约具有前瞻性,其确立的宗旨和原则符合中俄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契合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经受住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具有强大生命力。条约保障了两国关系的顺利发展,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价值。因此,2021年6月28日,中俄两国元首发表联合声明,决定把《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再延长5年。
总之,《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确定了中俄关系的目标、发展双边关系的原则、加强战略协作的立场和方式,为中俄发展两国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幻,该条约所确立的中俄发展睦邻友好关系的基本原则不会变,中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也不会变。(完)
作者/左凤荣、赵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