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指控“文旅大V”盗用其试用期作品 公司:二次修改后用图

近日,网友“左青”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称,自己被一家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红旅行公司“白嫖”了设计作品后辞退,消息引发网络关注。据该名网友介绍,其在上周前往伊利沙笛旅行社有限公司应聘设计师岗位,在面试顺利通过的情况下进入7天试用期,但公司在第6个工作日下午,以其工作能力不符合公司要求为由辞退了他。然而,离职后,“左青”发现公司在一篇推文中原封不动地使用了他的设计作品。

3月27日,伊犁自治州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应称,已介入调查。

网友在社交平台报料。图源:@左青

“左青”称,因试用期不满7天,公司不发工资,“公司要求我将这几天做的工作内容打包至桌面,当时没多想,我也就照做了。”但令左青没想到的是,伊利沙笛旅行社有限公司旗下的微信公众号“信马游疆”在上周五发布的一篇《五月北疆8天7晚秘境之旅》文章中,原封不动地使用了他的设计图片。

据了解,“信马游疆”属于旅行领域自媒体,是新疆文旅宣传推介人、新疆文旅厅签约摄影师、新疆兵团自驾游宣传大使,经常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新疆各地美景,拥有254万粉丝。而伊利沙笛旅行社有限公司正是微信公众号信马游疆的认证主体。

“信马游疆”微信公众号内容。图源:微信公众号截图

27日下午,潮新闻记者致电伊犁自治州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作人员表示局里已经注意到此事,目前正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涉事公司地址的确在伊犁自治州伊宁市,稍后会上报至伊犁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该局工作人员在向涉事公司法人了解情况后告诉记者,公司方表示是由于网友左青在试用期内所展现的能力没有达到公司要求才予以不录用,“公司方认为,当事人所提到的被盗用的设计图片实则为公司二次修改后的作品,公司也在积极联系当事人解决问题。”

除此之外,该名工作人员也表示,会报请伊犁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邀请第三方鉴定机构介入,在查看原图与实际图片的相似度后,才能做出后续决定。

那么试用期内设计师作品著作权到底归谁所有?广东信步律师事务所黄天桂律师表示,员工在受雇佣期间和在受雇佣范围内创作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区别性的规定。“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公司有权在它的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同样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之后,如果单位在业务范围内不再使用该作品,作者可以不经单位同意,将作品授予第三人使用,所得利益依据作者与单位的协议分成。”

“对于特殊职务作品而言,作者只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利由单位享有。但单位可以给作者奖励。这类作品包括:主要利用公司物质条件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黄天桂说道。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