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预计下周向检方自首,这说明特朗普怂了认罪了?

文 | 王枪枪
据媒体报道,特朗普被纽约曼哈顿地区大陪审团起诉,这是美国历史上首次有现任或前任总统面临刑事指控。特朗普的律师塔科皮纳表示,特朗普预计下周初向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自首,具体日期尚未确定。
新闻一出,有人认为“特朗普自首是怂了,已经认罪了”。真是这样吗?
英文中的surrender并无认罪的含义,特朗普选择主动自首,只是想避免被直接逮捕,并不代表他认罪了
英文报道对“特朗普自首”主要用的是surrender一词。
美国在线法律词典FindLaw Dictionary对surrender的释义共有两条。在此语境下,surrender应取第二条释义,即“将被告交由法律监管”(to give over to the custody of the law [ a defendant]),并没有认罪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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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特朗普选择主动自首,只是想避免被直接逮捕,并不代表他认罪了。特朗普的律师也在一份声明中说道“特朗普总统没有犯罪”“我们将会在法庭上积极地对抗这个政治迫害。”
另外,NPR 的报道也佐证了这一点:“被逮捕意味着被带入法律监管的状态。再次强调,这并不意味着某人有罪,但通常是确保被告出庭开庭的必要步骤。这里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特朗普可以自愿向曼哈顿区检察官办公室投案自首,并留下指纹记录。或者他可以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拒绝自首,这将导致您可能正在想象的传统手铐时刻。”
中文语境中的自首,有认罪的意思吗?
日常沟通和大众语境下,自首似乎就带有认罪的含义。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自首”,其实并不天然意味着认罪。换言之,是否认罪并非自首的必要前提。
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其关键词是:
1.自动投案。其实质意义在于犯罪嫌疑人主动将自己置于或者最终置于司法机关的合法控制之下,等候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
2.如实供述。这里不能理解为被告人必须认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法释〔2004〕2号批复意见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1]其实让一个普通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做出一明确的界定,的确勉为其难。其表示自己无罪是对自己一种正当的辩白,是正当的权利。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
http://fgcx.bjcourt.gov.cn:4601/law?fn=chl291s170.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