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卷了!月子中心也“专职”做生活美容?产妇接受服务后竟然……

据“深圳卫生监督”近日发布消息:
坐月子前
坐月子的第7天
你知道坐月子都有哪些
(严格)奇葩要求吗?
不能下床
不能洗头洗澡
甚至不能用化妆品
......
南山有一月子中心
为了体现自家服务的专业、细致、周到
从照顾产妇生活起居
到产后康复、看护孩子
甚至还考虑到产妇们的美容需求
推出了生活美容服务
等等!!
月子中心做美容?
南山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某月子中心进行检查时,现场发现有“大气泡水氧嫩肤器”以及“面膜粉”若干。
执法人员现场对该中心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负责人表示“大气泡水氧嫩肤器”以及“面膜粉”是用来做“全身祛湿SPA”“面部柔肤补水”等项目的,主要针对坐月子的宝妈们,费用包含在月子套餐里面。
执法人员还了解到,有一产妇在该中心坐月子期间,接受了该月子中心提供的美容服务项目后出现了面部肌肉僵硬、疱疹等不适症状。目前就这一问题还在调查了解中。
月子中心虽然有取得《营业执照》,但只能从事月子陪护服务,没有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是不能开展生活美容服务的。
那么,哪些公共场所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一)住宿场所:包括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二)沐浴场所:公共浴室(含桑拿、浴室、洗浴中心、足浴、温泉浴、SPA休闲中心等);(三)美容美发场所:理发店、美容店(不含医疗美容);(四)文化娱乐场所: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厅、卡拉OK、游艺厅(室)等;(五)体育场所:游泳场(馆)等;(六)文化交流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七)购物场所: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使用集中空调的商场、超市、书店等;(八)公共交通等候场所:候车(含地铁)室、候船室等。来源:《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
经核实,该月子中心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开展了生活美容服务且违法时间超过3个月,属于从重处罚情形,卫监部门依法给予该月子中心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条款↓
1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
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2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处罚依据↓
1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2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