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逆行逃逸暴力冲卡,被罚款10000元!

2023年3月30日,对抗正常执法、暴力冲卡、逆行逃逸的非法营运驾驶员张某已在吉林市昌邑区公安分局文庙派出所、市交巡警昌邑大队的积极协同下投案,非法营运车辆被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3月28日9时许,吉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邑执法大队4名执法人员在吉林大街某商场门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检查中,一辆车牌号为吉B4****的白色私家车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该车辆由南向北驶停于商场门前,将车上1名乘客卸下,行为高度疑似非法营运。执法人员上前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正待进一步实施执法检查时,该车辆驾驶员非但不配合执法,反而启动车辆,倒车绕行寻找出路,随后逆行冲撞、逃离执法现场,并于当日前往车辆管理所,将车辆所有人及车辆牌照号进行变更,企图逃避处罚。
事发后,执法人员立即以大队名义分别向昌邑区公安分局文庙派出所和交巡警支队昌邑大队报案。通过系统侦查和确认,三方人员锁定了当事人张某,对其进行传唤。
到案后,张某对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暴力冲卡、逆行逃离、企图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逃避处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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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张某拒不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不顾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逃避和妨碍执法,逃跑后企图转移、隐匿、销毁违法证据,其违法行为在多个自媒体平台间流传,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当日,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依法对当事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吉林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昌邑大队依法对当事人“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2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吉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吉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拟对网约车平台“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法网难逃,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的联合行动下,对抗法律的驾驶员最终获得了应有的制裁。今后,吉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大队将继续构建与兄弟部门的联合执法体系,拓展综合执法格局,大力整治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和群众利益,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吉林乌拉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