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对萧美琴“进一步制裁”?注意:必要惩戒措施前加了“一切”2字

上一次台办授权就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发表谈话是去年8月3号,佩洛西窜访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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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天之后,去年8月16号宣布对 “台独”顽固分子实施制裁,列入清单的有一批人员,“批量处理”。在那一批人中,所谓“驻美代表”萧美琴就赫然在列,而且是排第一位的,还有顾立雄、蔡其昌、柯建铭、林飞帆、陈椒华、王定宇等人,更早前公布的有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
惩戒措施包括:禁止其本人及家属进入大陆和港、澳地区,限制其关联机构与大陆有关组织、个人进行合作,绝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以及采取其它必要的惩戒措施,依法终身追责。
这一次,台办发言人在6号就蔡“过境”窜美发表声明,隔了一天,7号宣布制裁,点明了是加码版的“进一步制裁”。把萧美琴单拎出来,她成了“唯一重点对象”,甚至名字直接出现在标题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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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单拎清楚表明,大陆方面彻底认清她在蔡“过境”窜美一事上起到的关键性作用,表现最为恶劣,没有之一。制裁文首先是对她行为的定性:挟洋自重,“倚美谋独”,蓄意挑动两岸对立对抗,肆意破坏台海和平稳定,进一步暴露其冥顽不化的谋“独”本性。
相比于制裁措施的力度,可以发现前后在措辞上的不同,在禁入大陆和港澳方面是一样的,在其关联机构与大陆有关组织、个人进行合作方面,去年的用语是“限制合作”,这次的用语是“禁止合作”,从限制到禁止,中文语义和程度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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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美琴甚至略带“自豪”地在她个人社交平台说,“又被制裁了,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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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仔细读制裁文的话,恐怕会有另一种感受了。第一次文中说,采取其它“必要的惩戒措施”,第二次变为:采取其它“一切必要的惩戒措施”,多了两个字:“一切”,指的是依法终身追责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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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切”是最高级程度限定语,通俗理解就是会用尽所有手段,具有紧迫性。至于是什么手段,就是大陆方面认定合法、妥当、有效为目的,直到“收网”,彻底落实惩戒,而不再留有幻想空间
另外,去年8月3号台办发言人有关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谈话中,并没有提到岛内行政当局一把手蔡英文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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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次4月6号发表的内容已经从“谈话”升级到“声明”,而且标题里就点出声明批的就是蔡英文“过境”窜美的事实,蔡的名字贯穿声明前后,连带标题,总共提到了4次。
这应该意味着大陆方面对此人已经彻底不抱希望,“为一党之私甘当美国反华势力遏华马前卒,只会将台湾推向“兵凶战危”的险境”……任何谋“独”行径都将在中华儿女反“独”促统的强大力量下粉身碎骨。
该说的都已经说了,勿谓言之不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