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内鬼”董立新被逮捕:“六大纪律”项项违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据最高检官网4月10日消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原一级巡视员董立新涉嫌受贿,由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逮捕决定。
他于半年前主动投案。
曾任两市纪委书记
董立新于2022年10月24日主动投案。他曾任江西景德镇、南昌两市纪委书记。
公开履历显示,董立新1967年9月出生,一直在家乡江西工作,早期在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了26年,历任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办公厅宣传处处长、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2015年,董立新赴地方工作,任景德镇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20年跨市履新南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21年8月,董立新重回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任办公厅一级巡视员。
据公开报道,担任纪委书记期间,董立新曾多次公开谈反腐。
2020年5月,景德镇市纪委市监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会议传达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姜国文、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精神。姜国文、赵开江都是“纪委内鬼”。前者曾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后者曾任云南省纪委监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在那次会议上,董立新说,要深刻汲取姜国文、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的沉痛教训,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强化纪律观念、狠抓作风建设,牢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严制度。
2020年,就任南昌市纪委书记时,董立新曾表态,“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牢记组织重托,认真履职尽责,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学为先,干为要,和为贵,廉为基,着力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五城’建设,奋力在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中挑重担、走前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害群之马”
2023年3月,董立新被“双开”。
通报称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通报还提到,董立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公车私用;组织意识淡薄,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为他人谋利;宗旨意识淡化,损害群众利益;家风不正,对配偶失管失教;私欲膨胀、官商勾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在此之前,今年1月,江西省纪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魏晓奎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上提到董立新是党的二十大闭幕后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公布的第一个案件。
他表示,要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卢建、何根生、张景忠等“害群之马”,党的二十大闭幕后省纪委省监委公布的第一个案件就是曾任南昌市和景德镇市纪委书记的董立新。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队伍建设“一把手工程”,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自身建设,完善内控机制,坚决防治“灯下黑”,打造对党绝对忠诚、敢于善于斗争、自身正自身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九派新闻记者 李杨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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