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毕节一男子酒后高空抛物,后续

喝酒后宣泄个人情绪
将家中物品抛在小区道路上
详见→高空抛物!毕节一男子被批捕!
3月8日
经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以朱某犯高空抛物罪
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并处罚金1000元
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
回顾》》》2022年11月1日晚,喝了酒的朱某回到家后,因个人琐事忽然想发泄情绪,便把家中的瓷碗、电磁炉、电饭锅等物品抛到小区道路上,该行为持续半小时。当时来往行人和车辆较多,其行为使小区居民出行受阻,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后续》》》2022年11月22日,七星关区检察院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批准逮捕。1月18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七星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院经审查后认为,朱某的行为严重危及不特定群体生命和财产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于2月6日对朱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鉴于案发后朱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七星关区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公安机关提醒
高空抛物非小事
居民要意识到高空抛物行为的危险性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杜绝高空抛物行为
物业公司等主体应加强宣传管理工作
预防小区高空抛物行为
定期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
来源:看见毕节综合自检察日报、微信公众号“七星关公安”
作者:吴万相 汪羽平 卢瑶
编辑:杨小旗     编   审:韩   雷
监制:孟性荣     总监制:史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