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跳”跳不出法网恢恢!盘龙公安8小时抓获跨境犯罪团伙

昆明市公安机关开展降警情、控发案、多破案、勇争先,大竞赛以来,盘龙警方紧盯小案发案快破,以高压打击态势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全力维护辖区平安和谐!
与美女“共度良宵”?陷阱!
近日,盘龙公安分局小坝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求助,称自己被2名美女“仙人跳”。
接报后,经民警了解,当日20时许,陈某约了2名网络上认识的女子在万宏路见面。2名女子乘陈某不备时,将其一部价值7000余元的手机和6000余元现金偷走并“跳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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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梳理清楚后,民警立即开展案件研判,发现该案为团伙作案,团伙成员4人,年龄均在20岁左右,为情侣关系,均为无业人员,他们通过手机聊天软件以盗取钱财为目的约男网友见面。
4月7日凌晨2时许,民警根据嫌疑人逃跑路线,辗转教场中路、昆明火车站等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最终,凌晨6时许,民警在高铁南站将欲从昆明乘火车途径磨憨口岸出境的2男2女共4名嫌疑人抓获。从接报到抓获嫌疑人,民警仅用了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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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突审,4名嫌疑人对先后在省内外多次实施“仙人跳”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此类犯罪已不限于传统方式作案,逐渐呈现犯罪类型多样化。如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的“招嫖”信息进行网络犯罪,借招嫖之名行敲诈之实,导致受害人财物损失。但此类犯罪万变不离其宗,均是利用美色诱骗受害者入套。唯有洁身自好,才是避免受骗受害的最好防火墙。
“仙人跳”的类型
偷鸡不成蚀把米
作案手法:让姿色不错的女子勾引单身或落单的男性,或者利用手机交友软件和网站,表达想要与男方交往的心意。等男方到达相约地点时,自称女方男友或者家属的人出现,以调戏女友、家属为名要求赔偿数千元或上万元遮羞费,否则会围殴受害人。受害人为逃过皮肉之苦,通常花钱消灾。
画饼充饥落陷阱
作案手法:犯罪分子利用人们猎奇心理,提前设下陷阱,用甜言蜜语让人卸下心防,打消顾虑,一步一步踏入她的温柔陷阱,从而实施诈骗。这种连小手都没牵到就要被狂诈一番,只能说是众多仙人跳招式中,死得最不明不白的!
赔了夫人又折兵
作案手法:原本想来一个“桃色”艳遇,却不料遭遇“黑色”陷阱。此类的犯罪形态是众多“仙人跳”中最不“地道”的一种,不按常理出牌,犯罪分子多是道德败坏,品德极差之人,使受害者蒙受极大的财产和精神压力。
抓获现行遭勒索
作案手法:此类型的“仙人跳”一般情况下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某些场所故意勾引男士,到酒店开房后进行敲诈,如若不给以报警要挟,而男士则会被公安机关关押半年甚至更久,而具体审判原则也比较模糊,如果女方一口咬定男方强奸,就算无其他人证物证男方也会被判处数年之久;另一种则是情人间事情败露,被一方抓住把柄之后,不得已设下圈套,在两人再次幽会时被抓获现行,借机敲诈。
镜花水月一场空
作案手法:犯罪分子利用网络,通过虚拟一些诸如模特、演职人员等身份,再佐以姣好的面容、火辣的身材吸引异性。交往期间,极尽挑逗的语言、赤裸裸的表白慢慢引人上钩。之后,便会以家庭、朋友困难为由,开始借钱,期间不断承诺见面、约会等,当受害者感觉到有异样时,她们也玩起了失踪游戏。
想要偷渡?没门!
近日,映象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抓获涉案人员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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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7时20分许,映象派出所与刑侦大队联合作战,通过连夜摸排和蹲点守候,成功抓获一名帮助他人非法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并现场抓获运送司机李某及六名涉嫌非法偷越国(边)境的违法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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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郭某交代其于2023年2月通过聊天软件认识了一个“老板”,“老板”安排司机李某开车将偷渡人员运送到指定位置后,让郭某保障好偷渡人员在此期间的住宿和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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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郭某和李某在某公寓楼下准备组织运送偷渡人员时被盘龙警方当场抓获,现场扣押运送车辆一辆,抓获涉案嫌疑人8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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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成功侦破,充分体现了盘龙警方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也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打击犯罪能力的成果,任何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境外高薪好工作,轻轻松松月入几万”“出国淘金,一夜暴富不是梦”……在高回报的诱惑下,时至今日,还有人冒着偷渡的风险,奔向幻想中的“海外淘金地”,期待着“一夜暴富”,殊不知费尽周折偷越国(边)境等待他们的是难逃的法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盘龙公安分局
责编:李林芮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