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记平凡工作中的璀璨光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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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
2023安徽司法行政系统典型人物事迹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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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贯彻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2023安徽司法行政典型事迹展播暨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活动。即日起,“安徽司法”微信公众号开设“榜样的力量”专栏,持续展播司法行政各行业各领域典型人物事迹,展现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激励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忠诚尽职、奋勇争先。
 01
胡文庆:一面凌晨三点送出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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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庆
个人简介:
男,1988年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丹山大队一中队政治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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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荣誉
■ 2020年,被省司法厅授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先进个人”;
■ 2023年,荣获“全国戒毒所先进个人”称号。
人物故事
在胡文庆从警12年的生涯中,有一面锦旗令他印象深刻。2022年8月3日一上班,他就收到了戒毒人员袁某亲属送来的锦旗,写有“戒治学习的灯塔 南湖警察的楷模”字样。原来,为了向胡文庆当面表示谢意,袁某亲属凌晨三点就从蚌埠出发,锦旗背后的故事温暖人心。
家人般的关怀。2022年除夕当天,戒毒人员袁某满怀欣喜和家中的妹妹通亲情电话,可妹妹的一句话仿佛晴天霹雳,让他情绪崩溃、当场大哭。他们的母亲于2021年5月去世,父亲又在春节前撒手人寰。
胡文庆当即走到袁某身边安慰,陷在悲伤中的袁某流露出了轻生的念头。为了稳住袁某的情绪,胡文庆和他谈到了其父母生前的期望,再谈到了袁某十岁的儿子,这一谈就是一夜。一个不眠之夜的陪伴、开导,成功打消了袁某轻生的想法。
此后,胡文庆安排袁某与其妹妹通电话,安排父亲出殡的事宜,又将袁某的同乡调至同宿舍,帮助抚慰袁某心灵。
袁某最终走出了那段消沉的时光,他非常感谢胡文庆,“是胡警官一直拽着我往前走,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大年三十他跟我说的话。他说,自己也有好几年没有在家过年了,他把我们也当作家人一样,希望我们能迎来重生。”
医其疾治其心。走出了心理阴霾,袁某的身体状况却发出了警报。他的血糖值上下起伏,并伴有双肾结晶、糖尿病、肩周炎、丙肝抗体阳性等多种疾病。胡文庆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查阅相关资料,与医生反复沟通,商定治疗方案。此后,为袁某申请了特殊病号餐,协调食堂对其饮食做出调整,同时定期安排血糖测试。多措并举之下,袁某的血糖值逐渐降低到可控范围。
医其疾,还要治其心。胡文庆跟进关注袁某的心理状况,了解到其特别思念儿子。亲人的支持是戒毒人员安心戒治的动力,胡文庆主动与袁某的妹妹取得联系,建议其拍摄侄子的照片和视频并邮寄过来。当袁某看到儿子的照片,听到视频里传来那句熟悉又陌生的“爸爸”时,泣不成声。
“我也有个儿子,即使工作再累,儿子一声‘爸爸’,都会让我立马精神起来,以最好的一面去面对他,这是一个父亲的责任。你也是一名父亲,要扛起肩上的责任来。”胡文庆的这段话让袁某重拾生活的信心,决心好好戒治,早日回家与儿子团聚。
聚焦主业主责。教育戒治袁某的故事,是胡文庆践行戒毒人民警察忠诚本色,深扎基层默默奉献的一个缩影。
前几年疫情防控期间,由于中队警力不足,他主动顶班顶岗,最长的一次连续奋战58天,保证了中队的正常运转,确保了管教安全、队伍安全、疫情防控安全。为了稳定管理秩序,他牵头制定了《“两缩一控”期间管理细则》《“两缩一控”期间一日工作流程》,既保证了不同班次执勤民警统一规范执法,又帮助了青年民警迅速掌握执法流程。
近年来,他总结教育戒治经验,形成了10余篇质量较高的戒治案例,对全所戒毒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02
张中新:让“法治种子”在春天里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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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新
个人简介:
男,1968年10月生,中共党员,系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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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荣誉
■ 2022年,被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评为“安徽省首届优秀公益律师 ”;
■ 2023年,被蚌埠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评选为“2022年蚌埠十大法治人物”;
■ 2023年,被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司法局评为“2022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
人物故事
那一年草长莺飞的春天,他决心为自己在家乡的执业生涯按下“暂停键”,踏足云贵高原。像一盏灯,似一把火,让法治信仰照亮更多人的心灵。
守护红色根脉。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有一处烈士陵园,设施修葺一新,道路整洁干净,绿植修剪整齐,让英烈们有了清静的安息之所。而在两年前,这里还存在设施不规范的问题。推动变化的正是张中新。
2021年,张中新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来到天柱县从事法援工作。在走访调研中,他发现该县烈士陵园存在诸多管理不规范的地方,与应有的庄严肃穆的氛围相去甚远,部分烈士墓碑文字表述不严谨,陵园周边部分居民甚至将私家车停放在烈士墓区。
据此,张中新起草了3000余字的《关于提请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烈士纪念设施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履行检察职责的建议》,于2021年8月30日提交给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天柱县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联合相关单位对张中新反映的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并组织了检察听证会,张中新受邀参加。听证会达成共识,天柱县启动了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工程,经过各方努力,陵园全面完成修缮。事后,“提请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责,推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入选全国首届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法律援助提名案例。
传递法律温度。天柱县地处云贵高原东缘的苗岭深处,山高林密。这里的人们自古就有山下耕田、山上狩猎的习俗。随着社会进步,政府已全面禁止狩猎,但民间零星猎枪买卖的违法犯罪时有发生。
2021年8月,张中新为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被告人宋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宋某某已有87岁高龄,其以300元的价格将家中私藏的猎枪出售。张中新以宋某某有“自首”“退赃”“作案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等情节提出辩护意见,均被法庭采纳。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
面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张中新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杨某某因涉嫌盗窃被捕。根据指派,张中新办理此案。他通过查看卷宗、走访等方式,了解到杨某某未满18周岁,家长对其疏于管教,平日和久病的叔叔一起生活,导致他行为散漫。案件发生后,杨某某投案自首,及时退回赃款。最终,在张中新的努力下,检察机关对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请你们放心,我一定改过自新、好好表现,做一名守法公民。”得知消息,杨某某激动地说。
愿作法治星火。忙碌的时光总是倏忽而过。一年的服务期内,张中新爱上了天柱县的青山绿水。天柱县司法局也向他发出了邀请,希望他能留下来再服务一年。这让张中新的奔赴有了“续集”,他向组织递交了续期服务申请,再留一年。
截至目前,张中新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41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多次进学校、入军营、到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
此外,他还先后担任了天柱县政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当地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他用全力以赴,践行着“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传播者和捍卫者”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