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书详解自嗨锅发“侮辱死者”广告被罚80万:违背公序良俗 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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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自热火锅品牌自嗨锅因推出“176万致富款花蛤粉”广告被指侮辱死者,一时间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4月1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显示,近日,自嗨锅关联公司上海梅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被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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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显示,上海梅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发布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主要违法事实为,2023年2月11日-2023年3月2日,当事人在其注册并运营的天猫店铺“自嗨锅旗舰店”发布标题为“‘致富款花蛤粉’自嗨锅自热火锅夜宵自热锅方便网红懒人速食”的商品广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之规定,构成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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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的《转办函》,要求对当事人通过天猫“自嗨锅旗舰店”发布“176万致富款花蛤 粉”商品广告涉嫌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经查,当事人主营自嗨锅及相关产品的线上线下销售等业务,注册并运营天猫店铺“自嗨锅旗舰店”用于销售自嗨锅。当事人为推销自嗨锅,2023年2月11日在“自嗨锅旗舰店”发布标题为“‘致富款花蛤粉’自嗨锅自热火锅夜宵自热锅方便网红懒人速食”的商品广告,在商品页面主图以及详情页面中多次出现“标价 176 万致富款花蛤粉”字样的图片,并在详情页面配有“蒜香花蛤粉事件情况说明”、“帮女郎”上海“吃自热 锅后食物中毒后续 死者丈夫提供了住院病历 诊断结果”,“女子疑吃自热火锅后去世? 警方鉴定:不排除因食用导致急性食物中毒死亡可能 家属索赔176万”等内容的图片。2023年3月2日,当事人下架了上述广告。
2023年3月20日,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的五个工 作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的要求。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鉴于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严重伤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感情,违背公序良俗,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并被央广网、青春上 海等大量媒体广泛报道,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对其作出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央广网报道,6个月前,卢先生的妻子陈某网购了4盒“自嗨锅蒜香花蛤粉”,与女儿、母亲3人一起食用3盒后,都出现了呕吐、发烧、腹泻等症状。其中,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司法鉴定中心和公安局作出的鉴定书均称,不排除因食用“自嗨锅蒜香花蛤粉”,导致急性中毒死亡的可能。协商无果后,卢先生向商家提出赔偿死者和伤者各类损失176余万元。
今年2月,自嗨锅品牌官方网店被曝出上线“176万致富款花蛤粉”宣传图,并在相关广告页面内提到此前“女子疑似吃自热火锅后去世”相关报道图片。
3月2日,自嗨锅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称该事件确系公司旗下一家售卖“自嗨锅蒜香花蛤粉”的直营店所为,是2月初“产品疑与女子去世相关即被索赔176万”这一舆论事件对销售业绩产生巨大影响后,店铺运营人员非理性的情绪宣泄行为。自嗨锅对公司员工这种罔视社会公德,轻视文化禁忌,无视网友感情的愚蠢行为深表歉意。也对图片上线到被媒体曝光近半个月公司居然一无所知的失管失查深表歉意。这也暴露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中存在巨大的漏洞。公司第一时间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责令涉事店铺内部整顿,对该店铺负责人及相关涉事人员予以辞退等处理。同时在全公司内部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深刻反思公司内部管理上的缺失,坚决防范这类事件再次发生。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