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哭了!员工被罚抄百遍顾客差评引关注,职场“私行”还是“私刑”?

近日,多位瑞幸员工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被罚抄顾客差评、备注、日常检查标准,被罚多者达到几百遍,引发关注。被罚抄的内容不乏有“我备注要热的,你们都没看见吗?没睡醒?”“你自己产品还不认识?这是杨枝甘露大福吗?”“我点的是去冰,为什么送过来还是多冰?”等,翻开评论区,还有不少员工在线交流罚抄规则和罚抄心得,甚至有员工表示:真的抄哭了,就快坚持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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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瑞幸,罚抄或成行业潜规则
  本以为瑞幸罚抄是偶然事件,但放眼评论区,不少网友表示自己也遭受了“同款”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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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连近几年爆火的茶颜悦色对员工也并不“悦色”。曾有多名茶颜悦色前员工对媒体透露,“如果门店卫生和服务打的分数低,全店下晚班都要去跑五公里”,“下了班要背满一张A4纸那么多的企业文化,背不下来罚抄,我们被罚过几百遍”。在论坛上,还有网友发帖称,亲眼见证了合租室友夜里下班回家后通宵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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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罚抄是否合理,有人认为,罚抄总比罚钱好,连顾客的备注都不看,确实该罚;也有人认为,员工出错跟商家点单软件也有问题,商家不知改进又何必为难员工;还有人认为,这是体罚、侮辱,是“职场私刑”,属于违法行为。
罚抄算职场“私刑”吗?需具体情况具体判断
  罚抄真的算“职场私刑”吗?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头条号法律作者@安律说法 对此进行了解读。
  首先,用人单位享有自主管理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系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员工。具体到本案,罚员工抄写差评其实就是用人单位自主管理权的体现。
  其次,用人单位自主管理不是任意管理,应当兼顾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用人单位拥有独立用工权,但所拥有的这些自主管理权,并非可以任意而为,而是需要遵循合法、公平、有据这一基础,否则就有可能涉嫌侵权、违法。
  拿侮辱、体罚员工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6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具体到本案,罚员工抄差评算不算体罚或侮辱,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如果确实超出了正常人的忍耐,或者说让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内抄写,应属违法行为,不过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判断。
后续来了!罚抄系门店的不规范行为
  罚抄事件热议后不久,有网友称门店已出通知停止罚抄这种处罚方式。对于罚抄是否是全国统一标准,瑞幸客服回应称,罚抄是部分门店的不规范行为,并不是公司正式管理规范,公司会加强对门店的规范化管理。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编辑 于琳琳 综合央广网、澎湃新闻、新浪微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