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月球车取消合作,痛失300亿?别再被忽悠了,事实并非如此

前不久,日本航天实施了本国首次登月任务,由于执行任务的白兔-R着陆器在月面上空耗尽了燃料,最终以垂直姿态高速撞击月面,任务宣告失败。据测算撞击前下落速度超过500公里/小时,搭乘该着陆器被寄予厚望的阿联酋“拉希德号月球车”任务也随即宣告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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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兔-R着陆器团队成员介绍探测器撞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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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希德号月球车外场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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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日本白兔-R着陆器的拉希德号月球车(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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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兴奋到失落只在一瞬间
当人们看到阿联酋月球车任务团队从满怀期待到掩面而泣的画面时,有人感慨他们所托非人,也有人联想到此前拉希德二号月球车由于美方阻扰而被迫放弃搭乘嫦娥七号探测器登月(有待最终确认),因而惋惜痛失300亿大单。
300亿,这个数字听起来还真是要大赚一笔,但遗憾的是,“300亿大单”是彻头彻尾的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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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希德号月球车总装
为了这个所谓的300亿大单,我们的互联网上也是热闹非凡,也是从兴奋到失落,通过下面这些标题就能管中窥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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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300亿大单谣言是从何而起的呢?通过搜索引擎检索可以发现,这个谣言最早诞生于去年10月上旬。在此之前我们官宣了中阿签署月球探测谅解备忘录的消息,当时基本敲定了拉希德二号月球车搭乘嫦娥七号着陆器登月事宜,不过这并非最终的合作文件。
当时那些300亿大单谣言帖在文中也都提到了是援引于“网络段子”,但他们就是用这些段子制造了一个又一个言之凿凿的谣言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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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美方出面干涉,指出拉希德二号月球车搭乘嫦娥七号探测器登月违背其国内法,由于阿联酋与前者有更为广泛的合作关系,因此面临放弃搭乘嫦娥七号的巨大压力。
看到此消息后,那些曾经制造300亿谣言的账号故技重施,又将此金额数据嫁祸给这家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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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纵览该报道原文,人家没有一个单词与300亿谣言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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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即便拉希德二号月球车与嫦娥七号携手登月之旅成行,也不会产生交易费用。
下面,笔者针对网络上关于此事的一些典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人力物力都是大风刮来的?凭什么不收费?
因为我们看不上这点“小利”。拉希德二号计划搭乘的嫦娥七号,加上之后发射的嫦娥八号,两探测器将组成国际月球科研站基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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嫦娥七号与嫦娥八号组成月球科研站基本型
国际月球科研站是由我国发起并主导建设的国际大科学工程,早在去年就发布了《国际月球科研站合作伙伴指南(V1.0)) 》,该指南对国际合作方案有详细说明,总共有5个大类,依次分别是A类任务级项目、B类系统级项目、C类分系统级项目、D类设备级项目、E类应用级项目。
其中B类细分为3个子类,即B1类,合作方至少研制一个国际月球科研站的系统;B2类,合作方参与我国牵头的项目;B3类,合作方参与俄方牵头的项目。E类也有两个子类,E1类,地面运管合作;E2类,数据应用合作。后来又拓展了“O类,联合论证和研究”与“F类,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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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嫦娥七号与俄月球-26号之间的中继通信合作就属于A类任务级合作,《国际月球科研站合作伙伴指南》中明确给出了当时嫦娥七号开放ABCDE五个大类的合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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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与阿联酋签署月球探测谅解备忘录的官宣报道明确指出,双方将共享拉希德二号月球车探测成果。同时,由于嫦娥七号的登陆位置是月球南极,拉希德二号月球车要想与地球通信就必须通过鹊桥二号中继星实现。对照合作模式划分方案,拉希德二号月球车项目属于国际月球科研站的B2E类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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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签完备忘录后双方互赠了各自的航天器模型
拉希德二号对于嫦娥七号而言,并非主任务,前者是用后者的搭载余量实现。(嫦娥七号是一款由轨道器、着陆器、飞跃器、玉兔三号月球车组成的多任务月球探测器)
双方的合作逻辑是,由我们提供发射与嫦娥七号登月服务,阿联酋提供月球车,双方共享探测成果,这是互利共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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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航天发射活动的都知道,通常情况下,火箭发射价格远低于卫星造价,在B2E类合作模式下,等于是嫦娥七号任务利用余力赚到了一辆免费的月球车。
如果是非合作模式,而是单纯的交易,那么我方就无权获得拉希德二号月球车的探测数据。
问题又来了,我们缺阿联酋的这辆月球车吗?
以拉希德号为例,该月球车虽然重量仅有10公斤,这身板也就相当于玉兔二号月球车的十三分之一,而且该月球车并没有配置同位素核热源,不具备月夜生存能力,但如果搭乘嫦娥七号登月,那么它所部署的位置将是月球南极,这里有极昼现象,在连续光照条件的支持下,拉希德二号月球车预计可以生存更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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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希德号月球车在位于迪拜的航天中心建造
就是这么一辆小型月球车也搭载了我们玉兔二号月球车所没有的科学探测载荷,比如朗缪尔探测器。
拉希德号月球车的车轮外缘还贴附有用于测试新材料采用3D打印技术制备的样品板,在月球车巡视探测过程中,这些样品板可以与月壤零距离接触,从而测试新材料的性能,以服务未来的探测任务,比如新一代载人登月用宇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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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打印样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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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希德号月球车车轮外缘的样品板清晰可见
另外,月球直径虽然只有地球的四分之一,但它也是一颗有着约3800万平方公里表面积的大型卫星,这一面积超过了地球上的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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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地合影(嫦娥5T1探测器拍摄)
玉兔二号是人类目前在月球表面部署唯一能进行移动探测的月球车,登陆月球至今已有四年多时间,虽然它正在不断创造人类月球车的寿命纪录,累积行驶里程至今却也仅有1.5公里左右,获取的探测数据相较于整个月球而言仍然是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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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兔二号月球车
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对于广袤的月球,人类需要更多的月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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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兔二号回望来时路
所以根本不存在“我们缺不缺这辆月球车”的问题,因为月球车是多多益善的事情。简言之,月球那么大,我们需要更多的月球车看不一样的“风景”。
不收费,能单独发射中继星?能提前发射中继星?
这个问题更不成立,嫦娥七号是月球南极区域探测任务,由于月球的天平动现象,加之地形阻挡,月球南极大部分时间对地球不能直接可见,因此该探测器原本就设计有中继通信卫星,用以进行地月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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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极区的光影以及与地球位置的变化
如果没有中继通信卫星,别说是搭嫦娥七号便车的拉希德二号不行,嫦娥七号自身同样无法成行。
该通信中继卫星目前已经定名为“鹊桥二号”,原本是嫦娥七号的组成部分,后来之所以设计成单独的任务星,并提前至明年年初发射,是基于我们自身的多重任务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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嫦娥七号的新旧方案对比
1.服务嫦娥六号任务,该探测器将瞄准明年5月的时间窗口实施发射任务,这将是人类首个月球背面采样返回任务。月背需要中继通信,而鹊桥号中继通信卫星早已是超期服役状态,我们不可能将如此重大的任务寄托在一颗随时可能退役的中继通信卫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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嫦娥六号首选采样区位于月球背面阿波罗环形山西南边缘,坐标:43° (±2°) S, 154°(±4°)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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鹊桥号中继卫星视角下的地月系
2.服务正在月球背面开展探测任务的嫦娥四号,身处月球背面如果没有中继通信卫星,就无法与地球联系,一旦鹊桥号退役,嫦娥四号也将面临任务终结的结果。鹊桥二号虽然并非专门服务月背探测,但其运行轨道同样对嫦娥四号可见,可以接力为其提供中继通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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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兔二号月球车的歪头呆萌照,这其实是在与鹊桥号中继卫星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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鹊桥二号将运行于环月大椭圆逆行轨道,设计寿命8至10年。
3.鹊桥二号与嫦娥七号分开发射,可降低后者的变轨压力,节省轨道器燃料,要知道嫦娥七号的轨道器自身就是一颗高价值绕月探测卫星,省下来的燃料一方面可以延长轨道器工作寿命,还可以在绕月遥感探测任务中获得更多的机动能力。
这么多难以拒绝的因素,就是我们必须提前发射鹊桥二号中继通信卫星的原因。
还有一点要说一下,所谓的“300亿大单”也是对数字缺乏认知,以载人航天工程为例,整个一期工程也只用了200亿,这可是6艘飞船+6枚火箭+各大系统+大量试验产生的费用总和。
话说回来,阿联酋为什么要接受美方的长臂管辖?忌惮后者的影响力是一方面,另外他们也有太多的航天任务受制于美方,比如该国的希望号火星探测器,任务团队有350人,其中200人都是美籍,另外他们还参加了NASA的阿尔忒弥斯月球探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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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的希望号火星探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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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号探测器拍摄的火星照片
所以,我们要想在航天领域结交阿联酋这位朋友,需要时间。
正如前文备注的那样,拉希德二号月球车能否搭乘嫦娥七号登月有待最终确认,毕竟现在距离发射至少还有三年时间,这段时间也正是该月球车研制任务的关键阶段,仍然可以通过替换零件的办法避开长臂管辖,进而与嫦娥七号携手登月。
如果拉希德二号月球车不采用上述替换方案,那么大概率不能搭乘嫦娥七号登月,而是大概率使用阿尔忒弥斯计划的那些可靠性堪忧的低成本商业月球着陆器,这就难保重蹈拉希德号月球车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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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于NASA阿尔忒弥斯计划的商业月球有效载荷计划的低成本着陆器
另外,虽然阿联酋现在已经加入了NASA的阿尔忒弥斯计划,但这不是排它的选择,同时加入我们的国际月球科研站计划同样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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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月球科研站计划
未来,阿联酋还可以找我们量身定做一辆规模更大功能更强的月球车。要知道,人类在21世纪唯一拥有100%登月成功率纪录的着陆器就是嫦娥系列着陆器,选择我们就等于选择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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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登陆月球背面的嫦娥四号着陆器
类似拉希德二号月球车与嫦娥七号的合作模式其实早已有之,比如嫦娥三号与嫦娥四号任务也都有,看发射这两个探测器的火箭整流罩就知道,上面都绘有合作方的图形标识,比如嫦娥四号任务就搭载了与瑞典、德国、沙特、荷兰合作的4台国际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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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络嫦娥四号探测器的火箭整流罩
反观直接采购引进的由俄方制造的同位素核热源则不在合作名单之列,这才是交易。
什么是“小利”,什么是“大利”,这是发展过程中要辨别的主要问题,而我们早在七十多年前,甚至更早以前,就已经拎得很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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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利共赢,谋求共同利益”的合作模式在载人航天领域也有更大的发展,早在四年前,载人航天工程就从17国23个实体单位中遴选了第一批9个国际合作项目,我们将免费为国际载荷提供发射与在轨搭载与照料服务。参与遴选的国际项目都必须接受一个条件,那就是与我们共享这些合作载荷产生的各类科研数据,其合作逻辑与拉希德二号月球车一样,都是免费拿到我们想要的科学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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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世界各国的力量为我们所用,这正是平台提供方、能力提供方的主导优势。这些国际载荷要根据科学价值进行严格遴选,且遴选的主导方始终是我们,从而确保拿到我们想要的载荷与数据。这样一来就能避免重复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平台能力,这必将使我国科技水平获得更大飞跃。除此之外,还能输出技术标准,在更高维度层面构建属于我们的世界航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