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事关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证、免考申请

日前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对2023年上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申请办证、免考申请相关内容

作出明确规定

2023年上半年云南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证须知

一、毕业证书颁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按照本须知办理毕业手续,经审定无误后,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同时领取本人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发证日期下半年统一标注为2023年6月30日。

二、毕业申请时间

2023年上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证按照考生网上申报、现场提交材料审核、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的流程开展。具体申请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3年6月1日9:00-15日16:00:考生网上毕业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本次将不再受理。

(二)2023年6月1日9:00-15日16:00: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具体确认办理时间由考生系统选择的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作为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确认点(以下简称“确认点”)或主考学校确定,工作日内办理;如考生在此规定时间内未到确认点或主考学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本次毕业申请无效。

(三)2023年6月1日9:00-20日16:00: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核。

(四)2023年6月27日-2023年8月31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

(五)2023年9月20日以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查询。

(六)2023年9月20日以后:领取毕业证,考生到所提交毕业申请材料的确认点或主考学校领取。

三、毕业申请渠道

(一)考生网上毕业申请网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

(二)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社会考生和学分互认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渠道不同,如申报渠道错误,本次毕业申请无效。具体如下:

1.社会考生:填写完毕业申请并提交后,自行前往所选确认点办理毕业申请确认手续,并提交相关毕业申请材料;

2.学分互认考生:填写完毕业申请并提交后,自行前往主考学校办理毕业申请确认手续,并提交相关毕业申请材料。

四、毕业申请条件

(一)学完该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所有合格课程及学分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有免考课程的,办理了免考手续,并完成缴费;外省转入的考生,办理了转考手续。

(二)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习、实验、论文答辩(设计)或其他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

(三)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具有国家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办理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具有高中、中专、中技、职高等学历证书,如没有的按要求完成了加考课程。

(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五、毕业申请流程

(一)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步骤可在首页登录界面左侧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通过本系统提交的申请均视为考生本人主动自愿申请,请注意保管好登录账户和密码,防止外泄,避免他用、混用、误用等导致上传信息错误。

(二)登录申报系统以后,在“我的首页—报考确认点”查看或选择确认点后,点击“毕业申请”按钮进行毕业申请,仔细填写个人信息。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再提交,如个人信息有误,将不受理当次毕业申请。

(三)准考证号使用说明:毕业所需考试合格成绩在2个及以上“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的考生,在毕业申报前,用有关准考证号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完成所有有关准考证号下的身份认证,再提交毕业申请,系统会自动关联已完成身份认证的准考证下的成绩。毕业所需考试合格成绩在“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考生,成绩在毕业申请时可合并到“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下,操作流程如下:毕业申请—考生信息确认—成绩信息确认—输入13位准考证—上传证明材料。仅拥有“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考生,请重新注册“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

(四)毕业申请提交后,考生在2023年6月15日16时前,主动与所选择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咨询确认办理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毕业证办理材料清单中所要求的材料到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信息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本人须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非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或没有签字确认的一律不审核。

(五)考生可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查询毕业申请审核状态。

(六)毕业办证系统仅在毕业办证期间开放,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毕业办证申请。

六、毕业申请材料清单

(一)身份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复印件3份(在《毕业生登记表》背面复印(推荐)或粘贴正反两面);身份证原件由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核完后退还考生。

(二)《毕业生登记表》。在背面复印(推荐)或粘贴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的《毕业生登记表》3份;此表不得涂改,在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后,由确认点或主考学校打印;各级审核点必须在考生签字确认过的《毕业生登记表》上盖章。《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

(三)单科合格证。2017年之前考试合格的课程,提交单科合格证原件,单科合格证丢失的,由考生提交情况说明。2017年及以后考试合格的课程,无须提供单科合格证,以“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查询出的成绩为准。

(四)前置学历毕业证。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办理自考专科毕业证时,须提供高中、中专、中技、职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毕业证原件由申报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验完后退还给考生,不得将原件装入考生档案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以防毕业证原件丢失;复印件与原件比对核实一致后,由审核点经办人签字并盖章。专科毕业证上的姓名须与考生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姓名不一致的考生,须向确认点或主考学校提供户口簿姓名信息变更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由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将其装入考生档案,与考生毕业申报材料一起报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姓名更改未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批准的无效。

报考专科没有学历要求,但报考专科的考生,若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须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两门统考课程中的任意一门;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其中一门课程的则加考另一门课程;若专业考试计划中两门课程都有的则无须额外加考。

(五)前置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专科及以上学历数据信息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须与提供的毕业证复印件信息一致)。因前置学历信息不完整导致学信网电子注册不成功的考生,应及时提供相应材料补齐信息,至学历注册通过后方可领取证书,否则将取消毕业资格。

(六)《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办理免考的考生,须提供《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每门免考课程均须有对应的免考课程登记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由申报确认点或主考学校打印并盖章,与考生毕业申报材料一起报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

(七)转档介绍信。2016年前有成绩转档情况的,须提供转档介绍信。

(八)实践、论文成绩单。专科专业计划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提交实践(实习、实验)课程合格成绩单1份;本科专业计划有论文要求的,提交论文答辩成绩单1份。实践(实习、实验)课程合格成绩单、论文答辩成绩单都须加盖主考院校对应学院的公章,加盖其他印章的不予受理。  

(九)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思想品德合格承诺书(附件2)。

注意:以上材料建议考生复印留存,一旦毕业办证审核通过,单科合格证、转档介绍信、实践、论文成绩单等材料作为毕业办证档案存档,不再返回给考生。

七、毕业申请电子照片要求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25号)文件的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右上部分打印本人彩色照片,即考生在申报系统内上传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浅蓝色背景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照片人像须居中,双眼须在同一水平线,耳朵须显露出来。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照片具体要求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3)。

注意:请确保所上传的照片符合要求,照片将用于毕业证制作和电子注册,具有高度严肃性,不得上传生活照、手机自拍照、过度美化美颜照等,否则审核不予通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因考生所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学信网电子注册失败,需要重新提交照片进行注册的,一律不重新补打毕业证,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毕业申请说明

(一)考生本人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即视作考生对本人所有的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确认无误,若因考生本人核实的信息错误而造成毕业证未能申办成功或者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有误,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若非考生本人签字,由他人代签、冒签等一律按提交虚假材料处理,本次毕业申请无效。

(二)考生在籍期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需办理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后再申请毕业(当次不受理毕业)。免考、毕业办证期间考生信息不可以修改,如需要修改请提前规划时间,请联系确认点咨询信息变更事宜。

(三)同一层次同一专业已成功办理毕业证,无须重复申请;考生在主考学校取得的实践环节(证书课程、综合评价)成绩只能用于申请该主考学校毕业;免考取得的成绩仅用于办理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证。

(四)考生提供的毕业审批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伪造、涂改或提供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出,即取消毕业办证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毕业证书颁发说明

(一)根据有关规定,毕业证书须在学历注册成功后发放。当通过学信网查询到学历信息后,联系确认点或主考学校领取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因前置学历信息不完整导致注册不成功的考生,应及时提供相应材料补齐信息,至学历注册通过后方可领取证书,否则将取消毕业办证资格。

(二)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只颁发一次,如有遗失,不予补发原件。出现毕业证丢失的情况,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到省招生考试院开具毕业证证明书。出现《毕业生登记表》丢失的情况,考生到申报毕业的确认点或主考学校查找复印。

(三)发现假毕业证书,当地招考机构应立即没收交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鉴定后作出处理意见,并反馈给当地招考机构执行。情况严重的,须报当地公安、纪检部门查处。

(四)取得毕业证后,需要申请学位者,可向所取得毕业证书的主考学校提出申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主考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审核后授予。

十、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学习、论文答辩联系方式:

附件:

1.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2.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思想品德合格承诺书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州市确认点联系方式

2023年上半年云南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须知

一、免考对象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考委字〔1989〕011号)要求,国家承认学历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与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包括第三、第四专业),或持有国家认可的专业资格证书或非学历教育证书者,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

二、免考申请时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须在毕业申请办证前办理完成,否则不能参加当次毕业申请办证。2023年上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按考生网上申请、现场提交材料审核、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的流程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5月15日9:00-22日16:00:考生网上免考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本次将不再受理。

(二)5月15日9:00-25日16:00: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具体确认办理时间由考生系统选择的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作为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确认点(以下简称“确认点”)或主考学校确定,工作日内办理。如考生在此规定时间内未到确认点或主考学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本次免考申请无效。

(三)5月15日9:00-25日16:00: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核。

(四)5月15日9:00-29日16:00: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

(五)5月30日12:00:系统关闭,如考生在系统关闭前未完成缴费,本次免考申请无效。

三、免考申请渠道

(一)考生网上免考申请网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或云南政务服务网“省教育厅→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跨省转移课程的确认→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模块进行申请。

(二)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社会考生和学分互认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渠道不同,具体如下:

1.社会考生:填写完免考申请并提交后,自行前往所选确认点办理免考申请确认手续,并提交相关免考申请材料;

2.学分互认考生:填写完免考申请并提交后,自行前往主考学校办理免考申请确认手续,并提交相关免考申请材料。

注:如申报渠道错误,本次免考申请在对应专业毕业申请办证时不能打印《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

(三)考生缴费。各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提交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终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32元/科次(云发改收费〔2006〕98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通过、考生缴费成功的才算免考办理成功。考生缴费前请认真核验免考信息,缴费成功后无法退回。

(四)免考类型请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查看。免考系统仅在免考期间开放,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毕业办证申请。

四、免考申请材料

(一)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免考办理材料

1.原学历毕业证原件及扫描件;

2.原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原学历成绩单原件及扫描件(每页均须有考生信息并均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须将办理免考需要使用到的课程及成绩用铅笔圈出);

4.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字)(附件)。

(二)证书免考办理材料

1.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2.证书网上查询截图;

3.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字)(附件)。

注:以上办理材料原件由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核完后退还考生,扫描件由考生本人上传到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

五、免考说明

(一)免考取得的合格课程只能用于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

(二)考生办理免考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如考生免考申请被驳回,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修改,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当次免考申请无效。

(三)各确认点或主考学校须于考生毕业申报时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打印《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与考生毕业申报材料一起报送省招生考试院。

(四)考生提供的免考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凡伪造、涂改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出,即取消免考、毕业办证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可前往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站

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云南发布

责编:李晓梅

编审:李星

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