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低保边缘家庭优惠政策解读

低保边缘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1.5 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放宽到2 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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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
1.经申请审核程序确认后,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罹患卫生健康部门规定大病病种的人员),一级、二级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低保边缘家庭纳入阶段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确保不因物价上涨影响其基本生活。3.符合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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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
1.普通医疗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起付标准为3000元;申请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或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按67%给予救助;救助对象年度救助累计限额不超过5万元。
2.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对超过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部分按一定比例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按70%标准救助,年度救助累计限额不超过6万元。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等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唐医保字〔2022〕58号)规定,“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长期照护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与长期照护保险费一并征收。
(一)具有我市户籍,且经民政、乡村振兴、残联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可享受参保资助。对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给予345元(含长期照护险3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35元。……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得重复享受资助。……(四)有条件的乡(镇)、村集体可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给予资金扶持。……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唐山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实施方案》(唐民字〔2022〕44号),“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下称“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下称“突发严重困难户”)这六类群体。《唐山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唐民规〔2021〕1号)第31条规定,市民政局以往有关“低收入家庭”的认定,自2021年9月8日起适用“低保边缘家庭”。
教育部门
经申请审核程序确认后,低保边缘家庭的子女可享受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的教育资助。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按规定提供学前教育资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学生,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按规定给予生活补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就学的学生,按规定给予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对在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职、大专)阶段就学的学生,按规定给予国家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校内资助等教育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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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保补贴。
2.岗位补贴。岗位补贴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享受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重点是就业困难人员中的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补贴期限,除对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3.求职补贴。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
住建部门
1.经申请审核后,城镇低保边缘家庭可享受配租公租房或者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2.对动态新增农村危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造,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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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门
因灾造成的低保边缘家庭,保障其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和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