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畅:唐德宗诏选十台郎作令京畿史事考辨

作者:徐畅
来源:《历史研究》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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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古代中国的王朝国家时段,统治者致力于推行分层行政体制以管控地方社会。作为最基础一级行政实体,县始终承载管理民户、维护社会安定的责任,与国家治理息息相关。县令(长)作为一县事务主要负责者,一直为历代统治者重视。但因县令(长)品级不高且人数众多,其选拔一般不需皇帝亲自过问。因此,最高统治者亲择县官事例,常被传统史书颂为“善政”。唐宋政典、类书多设“刺史县令”、“令长”等门类,编入历代帝王褒勉县官或参与其选任史料,以垂范后世。贞元二年(786),唐德宗从尚书省六部和御史台中,亲择10位官员出任京畿地区县令(官员中有郎官、御史,为求简便,通称“十台郎”,事件则称“十台郎作令京畿”),即为一则典型事例。
此事源于德宗贞元二年正月所颁《优恤畿内百姓并除十县令诏》《旧唐书》认为此举深得“前王之能事,有国之大猷”,目为“善政”。现代学者偶有关注此事,如张荣芳以为唐朝历代君主皆重视京畿治理,德宗亲择郎吏作令京畿是最好体现;赵璐璐则将德宗关切京畿县令置于中晚唐州县一体化模式瓦解、中央对县级政务关注度提升的视角下观察,进一步分析“善政”的背景。
奉天定难后,德宗通过诏书为京畿地区精择县令,除一般的施布“善政”、重视地方治理外,应别有一重动机,即惩关中空虚之弊,重新在国家版图中定位京畿核心区。德宗继位之初,为改变安史之乱以来藩镇坐大局面,以武力讨平河北。因处置不当,引发幽州、成德、魏博、淄青与淮宁五镇连兵,河北、河南两线皆叛。为应对危局,德宗从关中调拨精锐部队平叛,神策军、朔方军以及幽陇、同华、泾原三镇兵力尽赴两河,长安及京畿防卫空虚。前泾原节度使段秀实、翰林学士陆贽皆曾提醒德宗留意“关中事宜”,呼吁召回关中军、优恤京畿。德宗并未采纳,终致泾原兵变,君臣流离奉天、梁州,历时近一年方得重返长安。在此期间,德宗连下三道大赦制书,采取放免京畿苛税等措施;贞元二年春,关中大旱,又突破常规选官程序,亲为京畿拣择县令。刘玉峰注意到这一深层历史背景,指出德宗返京后反省为政得失,采取以关中为重点的社会救济措施。从此角度,德宗关注京畿的意图得到更为全面的解释,但事件性质的界定,仍沿袭“善政”基调。
然而上述学者皆未追踪事件后续。实际《册府元龟》在贞元二年正月除县令诏后,又节引贞元三年五月迁县令为刺史诏。赖瑞和据此对事件作全面探讨,着重分析十县令迁转情况,指出1年4个月后,10人中至少5人集体迁出为刺史。十台郎为亲民官仅1年多,在这有限任期内能为县级治理、京畿恤灾助力几何?德宗“辍廷臣而治畿甸”是否构成稳定的一任“善政”?皆使观者心生疑惑。
若十台郎作令京畿的着眼点不尽在地方治理,德宗真实意图究竟何在?《优恤畿内百姓并除十县令诏除十县令诏》所强调的,除畿内凋残、救灾赈济外,主要是县令拣择过程,“昨者详延群彦,亲访嘉猷”、“为君者必择人而官”,即十县令的选任,突破了内、外官迁转的一般做法,由最高统治者亲自参与。德宗或未必曾与十县令谋面,但肯定知晓每人具体情况,并在诏书中一一点名。因此讨论十台郎作令京畿一事,似可跳出前述地方治理维度,从官员选拔任用角度进行审思。
依唐代常规选官制度,十县令大部分为六品及以下官,应归尚书省吏部注拟并奏授,窦申等京县令虽属制授范围,其任命应只是依例颁制,非皇帝直接选拔。德宗为何突破制度,亲自参与基层官员选拔?这种做法发生在安史之乱以降、奉天定难之后,具有怎样的制度与政治文化背景?又折射出德宗朝怎样的统治风格与施政原则?这种风格在中晚唐诸帝皇权表达中是否具有持续性?
本文试图拨开“善政”迷雾,从还原事件过程出发,考察十台郎集体作令京畿、复又迁出的来龙去脉,进而发掘事件实质:德宗亲择能吏出宰京畿,意在跨越宰辅与常规选官程序,直接参与国家核心区官员选任;由此指出德宗一朝尤其在贞元时代,执政者将注意力集中在个人可直接控制的政务层面,施政呈现出一种“内敛”风格,渗透于中枢决策、军事指挥、财政国计等多个领域。更进一步,本文尝试破除个人性格决定论,将“内敛”风格置于安史之乱后政治秩序及皇权重塑的连续进程中进行观察,以期加深对8—9世纪皇权政治表达形态的理解。
二、贞元二年十台郎作令京畿事件始末
奉天定难后,德宗重返长安。自兴元元年(784)起,关中地区连续遭遇自然灾害,畿内饥馑,斗米值千钱,仓库一空。为求御灾之术,贞元元年九月德宗亲御宣政殿,策“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等三科举人,以兵兴以来旱蝗并至、供给不足,将何应对问计。制举人穆贽对策:“去灾之道,则有一郡一邑,一宰一牧,勤恤人隐,精达神明,或以身禳,或以心祷,蝗且去境,旱不为灾。”建议赈灾由郡、县长官身体力行,德宗深以为然。
贞元二年正月,德宗特发诏书,优恤畿内,并亲自参与罹灾京畿诸县县令选任:
今甸内凋残,亦已太甚,每一兴想,然伤怀。非慈惠不能恤疲氓,非才术无以赈艰食。台郎、御史,选重当时,得不分朕之忧,救人之弊!昨者详延群彦,亲访嘉猷,尚书司勋员外郎窦申等十人,咸以器能,理道精心,究烝黎之疾苦,知教化之宗源,辍于周行,往莅通邑。申可长安县令,郑珣瑜可检校吏部员外郎兼奉先县令,韦武可检校礼部员外郎兼昭应县令,贾全可咸阳县令兼监察御史,霍琮可华原县令兼监察御史,王仓可检校礼部员外郎兼昭应县令,李曾可盩厔县令兼监察御史,荀曾可三原县令兼侍御史,李绲可富平县令兼殿中侍御史。其有散官封赐者,并如故。应畿内县令俸料,宜准常参官例,均融加给。泾阳县令韦涤,洁己贞明,处事通敏,有御灾之术,有字物之方,人不流亡,事皆办集,惟是一邑之内,独无愁怨之声,古之循良,何以过此!就加宠秩,允叶前规,可检校工部员外郎兼本官,仍赐绯鱼袋,并赐衣一袭,绢百匹,马一匹。
皇帝亲从尚书省郎官、御史中拣择10员,在检校或兼任原职基础上,外放为京畿诸县县令,并给予常参官俸料。诏书共列举9名官员,分别是窦申、郑珣瑜、韦武、贾全、霍琮、王仓、李曾、荀曾、李绲。另一官员迁转与9人相反,即诏中另加褒奖的韦涤,由泾阳令检校工部员外郎。
十台郎是否即为上述10人?《册府元龟》卷701亦节录此诏:
政理之本,必在于亲人;亲人之官,莫切于长令。台郎、御史,选重当时,得不分朕之忧?司勋员外郎窦申等十人,咸以器能,精深理道,辍于周行,往莅通邑。申可长安县令,郑珣瑜检校吏部员外郎、兼奉先县令,韦武检校礼部员外郎、兼昭应县令,贾全咸阳县令、兼监察御史,韦贞伯蓝田县令、兼监察御史,崔淙华原县令、兼侍御史,王仓检校比部员外郎、兼美原县令,李曾盩厔县令、兼监察御史,李鲲(绲)富平县令、兼殿中侍御史。
此条后紧跟“韦夏卿为刑部员外郎,时久旱,诏于郎官中选畿、赤令,由是改奉天县令”。同卷同部“褒异”门又引此诏,“(韦)涤有御灾之术,有字物之方,人不流亡,事皆办集……可检校工部员外郎兼本官,赐绯鱼袋,并赐衣一袭、绢一百匹、马一匹……郑珣瑜为奉先令,韦武为昭应令,崔淙为华原令,韦贞伯为蓝田令,李曾为盩厔令”。对比可知,《册府元龟》所记,比《陆贽集》多出韦贞伯、韦夏卿,少荀曾。韦涤由县令兼台郎,非由台郎外治县,不在诏书所言10人之内。
综合各说,可列一个扩大版十台郎名单:窦申、郑珣瑜、韦武、贾全、崔淙、王仓、李曾、荀曾、李绲、韦贞伯、韦夏卿,下面进一步筛查考辨。
(一)十台郎考
窦申,士族出身,扬州长史窦庭惠子、宰相窦参族子。窦申信息灵通、耳聪目明,深得窦参喜爱,人称为“喜鹊”;青年时宦途显达,任祠部员外郎,转司勋员外郎;贞元二年由德宗亲择为长安县令,累迁京兆少尹,转给事中。贞元五年后窦申深陷窦参与陆贽政争,八年窦参败,窦申亦被贬道州司马,后配岭南,终遭杖杀。
郑珣瑜,士族出身,隶属荥阳郑氏北祖房,父郑谅。郑氏少孤,勉力耕读,大历六年(771)应“讽谏主文”科,授大理评事;复应“书判拔萃”科,补万年县尉。德宗继位初,郑氏得宰臣崔祐甫拔擢,入为左补阙;建中初曾在泾原镇担任使府判官,后入为台省郎官;贞元二年为吏部员外郎,由德宗选为奉先令。贞元末郑氏拜相,顺宗朝因与“二王”政见不合罢相。
韦武,士族出身,隶属京兆韦氏逍遥公房,宰相韦待价曾孙、监察御史韦镒子,与韦应物、韦涤属从兄弟。韦武以父荫补右千牛出身,曾在京兆府及近畿为佐官,后入为太常博士;泾原兵变后,被御史大夫崔纵推荐为殿中侍御史,又得户部侍郎元琇援引,以仓部员外郎充水陆转运判官;元琇失势,转礼部员外郎。韦武神道碑载其被选为县令事:“属邦畿艰食,朝议敦本,选台阁之通理术者十人,分宰大邑。公与故相国郑公珣瑜等同被推择,遂检校本官兼昭应县令。”
贾全,士族出身,福州长乐人,校书郎贾弇之弟,工部尚书鲍防之甥。据《鲍防碑》及其妻萧氏墓志,贾全少孤,依养于舅父鲍防,大历四年进士及第,曾在金吾卫兵曹等职位迁转;贞元二年任监察御史,诏选为咸阳县令。因唐廷在京畿施行任官回避,是年二月京兆尹鲍防请罢贾全咸阳令,德宗不允。
崔淙,或作崔宗、崔琮(《陆贽集》为“霍琮”,应误),士族出身,广、越二府都督崔承福曾孙,邓州刺史崔先意孙。《崔公行状》载其大历二年明经及第,四年应“博学宏辞”科,转任夏阳、王屋县僚佐;后入张延赏幕为掌书记,随其转河南、剑南西川诸镇;兴元中入太尉李晟幕,因平乱有功,乱定后拜殿中侍御史,转侍御史,由诏选为华原令。张延赏、李晟皆为奉天定难功臣,崔淙应得二人举荐。
王仓,士族出身,太原王氏。父王翊,官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叔父王翃,正是犒赏泾原军不力致乱的京兆尹。有关王仓记载不多,仅知其贞元二年以比部(一说礼部)员外郎出为美原县令,后迁转为河中少尹兼御史中丞。
李曾,士族出身,相关记载稀少。《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记赵郡李氏东祖房高阳太守李颐末子曰曾,另记凤州刺史李承嗣曾孙名曾(官彭城丞);《全唐文》录有李曾《山川出云赋》;以上未知是否与十台郎中的李曾有关。贞元二年李曾任监察御史,诏选为盩厔县令,次年迁出为郢州刺史,至少任至贞元十年。
荀曾,《陆贽集》中有,《册府元龟》卷701则无,其墓志近得出土,知荀曾字令则,本姓苟,后赐姓荀,出身官僚世家,释褐太常寺奉礼郎,后转协律郎,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京兆府功曹;贞元初由殿中侍御史迁侍御史,经诏选,授三原县令;后除太子司议郎,迁秘书丞,终大理正。志文未交代荀曾由县令转任的详情,结合史料,应为政绩不佳被黜置(官品为平调,但太子司议郎职掌及仕途不及畿县令)。
李绲,一作李鲲。据《李绲墓志铭》,志主士族出身,属陇西李氏,祖、父皆有官;大历中举茂才,历任秘书省校书郎、阳翟尉、监察御史留台洛阳。李绲还有一重特殊身份,即已故宰相崔祐甫之婿。在朱泚之乱中李绲携崔氏一门效忠唐廷,得德宗赏识,贞元二年正月由殿中侍御史选为富平令,五月卒任。
韦贞伯,士族出身,隶属京兆韦氏小逍遥公房,宰相韦嗣立曾孙,虞部员外郎韦逢子。韦氏早期仕宦经历不详,贞元初为监察御史,贞元二年由诏选为蓝田县令,贞元九年在御史中丞任,官终给事中。
韦夏卿,《册府元龟》记其由刑部员外郎改奉天令事,多种史料均载,但无具体时间。据《旧唐书·韦夏卿传》“时久旱蝗,诏于郎官中选赤畿令,改奉天县令”,韦氏被选为县令应与十台郎背景相同,亦由德宗亲择。但据韦氏贞元二年六月所撰《元子长墓志》题名“守殿中侍御史赐绯鱼袋韦夏卿”,可知此时他仍在御史台工作,为东都台官,之后才转刑部员外郎,复经诏选为奉天令。所以韦夏卿不在贞元二年初诏选的十台郎之列。
综上,德宗贞元二年正月诏书中的十台郎应为:窦申、郑珣瑜、韦武、贾全、崔淙、王仓、李曾、荀曾、李绲、韦贞伯。
(二)十台郎畿县部署与施政
唐廷在京畿地区设京兆府(开元前称雍州),府下领县。长安城及近郊为万年、长安二京县,都城外、府内其他县划为畿县。京兆府属县历经变化,代宗大历五年,以万年、长安、蓝田、华原、同官、三原、富平、栎阳、高陵、渭南、泾阳、云阳、兴平、鄠、武功、醴泉、好畤、盩厔、咸阳、美原、奉天、奉先、昭应、郿24县属京兆,终德宗朝未变。贞元二年新除县令涉及其中10县,再加上韦涤为官之泾阳、韦夏卿出领之奉天,则德宗所置县令,占京兆府所领县的一半。这些县在奉天定难前后的京畿版图上有何特殊意义,以至能得皇帝关注?参照京兆府辖县地图,除长安县外,诸县散布于京西、京北和京东南方向。
京西有奉天、咸阳、盩厔诸县。奉天县北依漠谷与梁山,为长安西面门户,安史之乱以来,党项和吐蕃皆由此入寇。建中元年(780)神策军曾在此筑城。泾原兵变发生时,德宗即出奔奉天,依托城防固守数月。奉天解围后,此县为右神策军京西镇大本营。连年战乱,加上神策军等屯驻,对该县民生造成扰乱,德宗特选郎官韦夏卿担任县令,取得良好治理效果。
咸阳为京西北首县,紧邻中渭桥,奉天之围中李怀光曾率回援朔方军主力屯此,禁军亦曾驻扎。盩厔扼骆谷关,为关中入蜀必经之地,更为阻截吐蕃入寇战略要地。朱泚之乱中,李怀光反叛,德宗由此入汉中。频发战乱使盩厔“县为军垒二十有六年,群吏咸寓于外。兵去邑荒,栋宇倾圮,又十有九年,不克以居”。鉴于上述情况,德宗以监察御史贾全、李曾担任两县的县令。
华原、美原、奉先、三原、富平等县,均位于京畿东北角,与同、坊州相接,是长安北面屏障,除三原外,皆有神策军驻扎。诸县贞元初罹受大灾,德宗亲选侍御史崔淙为华原令,“劳徕不倦,弛张以宜,复流庸于润屋,辟旷土为多稼”,经其施政,人不流亡、荒地得辟。《李绲墓志》记其于富平令任内“邑之利病,事无小大,得专达焉”,提示十台郎在赈灾同时也负责向中央直接传达基层舆情政事。
京东南昭应和蓝田两县,分别由礼部员外郎韦武和监察御史韦贞伯出任县令。昭应在长安通往潼关的交通要道上,朱泚之乱中回援的神策军曾驻此(刘德言等部)。蓝田扼京师东南进出蓝田关的交通要道,朱泚之乱中亦有神策军驻扎(尚可孤等部)。据韦公神道碑,贞元初昭应县“馆无虚日,王人急宣,冠盖相望。县道之弊,昭应为剧”,而县令韦武“内结信惠,务穑劝芸,而农不释耒;外运才敏,储费应卒,而宾不乏饩。传置如市,田闾不知”,在圆满完成为过往官军供应饭食任务的同时,并没有苛扰本县民众。
( 三) 十台郎集体迁出
学界关注德宗诏选台郎作县令事,往往止于台郎畿内部署,鲜少追踪事件下文,唯赖瑞和结合史料所记郑珣瑜等转任州刺史事,指出县令曾集体外迁,时间在贞元三年。《册府元龟》在录贞元二年正月诏后,又附三年五月诏:“以(郑)珣瑜为饶州刺史,(韦)武为遂州刺史,(崔)淙为歙州刺史,(韦)贞伯为舒州刺史,(李)曾为郢州刺史,录善政也。各赐马一匹并彩物衣服以遣之。”涉及十县令中的5人。其余5人去向,2人可明确:荀曾,任三原县令3个月后改授司议郎;李绲,贞元二年五月卒任。其余3人:窦申,于长安县令之后曾任京兆少尹,王仓,于美原县令之后曾为河中少尹,不知是否由县令直接迁转;贾全,迁出官未知。
德宗不仅亲择郎吏出宰京畿,还对十台郎任内治绩予以密切关注。荀曾就任3个月即以无政绩罢,推测唐廷应组织过巡考。1年期满的考课结果,亦曾上报德宗,由其亲自出面,对政绩优良者予以升迁(升为四品及以上州刺史),对治绩平平或不称职者,予以相应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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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宗诏选十台郎作令京畿的意图
对于唐德宗诏选十台郎作令京畿事,论者或定义为中晚唐中央对接地方背景下,统治者深入县级事务,或理解为德宗有惩关中空虚之弊,于乱定后加强京畿治理,皆属“善政”话语体系。然而,“善政”是否能准确概括德宗此举的真实意图?
若跳出“善政”遮蔽,有两个细节值得玩味。首先是1年后县令的集体迁出。唐代虽一直存在刺史、县令迁转频繁、不能久任问题,且在京畿地区尤甚。但德宗反复强调县令应以四考为限,若欲回归以京畿为天下政本的国策,立足地方治理,不应急于将十台郎迁出,至少也应完成制度上的县令任期。其次是德宗驳回京兆尹的回避请求。为保证京畿治理公正性,代宗广德二年(764)起在京兆府属官及县官选任中执行血亲回避。在十县令任命中,咸阳令贾全为新任京兆尹鲍防外甥。鲍防援引旧制,请罢贾全县令一职。德宗下诏回应,一方面承认近臣子弟作令京畿确实容易扰法犯过,另一方面仍坚持贾全为亲择,不予避嫌。
德宗虽在诏书中强调京畿遭灾,希望台郎御史能够“分朕之忧,救人之弊”, 但上述情节均折射出其关注点,不全在京畿治理或恤灾。有唐统治者强调“京官不曾任州县官者,不得拟为台省官”唐前期着眼点在解决内外官轻重问题,促使有才能者任地方官,中晚唐转而成为解,决中央官素质欠缺的对策。德宗以十台郎出为京畿县令,复迁为外州刺史,部分再转回台省为丞郎,符合内、外官迁转中“不历州县,不拟台省”的普遍做法。这一系列安排,是否在厉行丞郎需取曾任刺史者、郎官需取曾任县令者的规定,强调青壮年中央官必须有地方经历呢?
从10位郎官御史迁转看,大部分官员在迁入中央前,已有在州县或节度使府任职经历。如韦武曾任京兆府参军,并转徙高陵、栎阳等四县;李绲曾为阳翟尉、监察御史留台洛阳;崔淙曾为王屋尉,又曾入河南尹、剑南西川节度使幕。少部分官员迁转记录不全,但依照一般情况,仕宦早期应不乏地方履历。所以当步入中央官行列时,基层(尤其是县级)任职经验应非这一群体所缺。
那么从何种角度切入,才能窥见十台郎出宰京畿事件的实质?虽自《旧唐书》以降,多以此事为“善政”,但文献记载中保留有不同声音:
贞元初,上以甸服长人,天下理本,于是亲择郎吏,分宰于京师外部。未几而人谣大和,击壤之颂归于帝力。上召丞相告之,左仆射平章事张延赏抃蹈称庆。公俯伏不贺,且曰:“甸服之政,固宜慎重,然则此屑屑者,特京兆尹之职耳。陛下当择臣辈以辅圣德,臣当选京兆以承大化,京兆当求令长以亲细事,夫然后宜。舍此而致理,可谓爱人矣,然非王政之大伦也。不知所贺。”
德宗为京师选得能吏,海内庆贺,宰执之一的柳浑却认为此举跨越了行政层级,侵夺了宰辅职权。据唐代官员选授法,京县令五品以上,属于制授范围;畿县令为六品以下官,多由尚书省吏部选拔并奏授。但京兆尹为京畿行政长官,熟悉辖内人事,由其推荐属县长吏成为行政惯例,德宗朝即有实例:如刘晏任京兆尹,奏江陵令孙成为云阳尉;韩皋为京兆尹,举徐顼为三辅县令等。由于京畿的特殊性,宰辅有时也会参与县令选任,如宰相张延赏出裴延龄为昭应令。皇帝直接参与县令选任,却不多见。不仅如此,德宗还亲自审查十县令任期内表现,以1年为期,依其优劣,予以奖黜,并对称职者的宦途予以安排,将至少5人升迁为刺史。德宗究竟在进行怎样的人事部署?
中晚唐科举与选官制度走向精细化,士人通常遵循程序化的迁转途径而位至公卿,如白居易总结:“臣伏见国家公卿将相之具选于丞郎给舍,丞郎给舍之才选于御史遗补郎官。御史遗补郎官之器选于秘著校正畿赤簿尉。虽未尽是,十常六七焉。”在唐廷平衡内外官迁转背景下,京畿县官品秩虽不高,实是士人迁入高层文官的理想中继站。由郎官御史出为京畿县令,之后转任州刺史,再入为丞郎给舍,有幸者终为宰辅,这应是德宗为十台郎规划的宦途愿景。
观察十台郎仕宦高点,不乏位至丞郎给舍者,如韦武永贞年间官至兵部侍郎,崔淙贞元末为工部侍郎、以工部尚书致仕,韦贞伯终官给事中。郑珣瑜最为典型:约贞元六年由饶州刺史入为谏议大夫,贞元十年迁吏部侍郎,十一年出为河南尹,十九年再入为吏部侍郎,贞元末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拜相,与德宗理想规划若合符契。这些迁转实例皆指向一个事实,十台郎是天子亲自培养的一批近臣要员,德宗拔其于中央,又通过出使、外任等方式,令其在地方显要位置历练,储备作为公卿重臣资历,以等待时机,使优秀者终至相位。
秦汉以来大一统王朝中央政务运转,主要遵循君主任命宰相,宰相总揽政务、选用百官,百官依律办事的委任责成模式,或概括为“委托制”。唐代亦不例外,皇帝处行政金字塔顶端,军国大事经由群相集议,通过省部寺监行政架构执行。
德宗朝共委任过35位实职宰相、20位使相,以宰相为首的官僚队伍更为庞大,德宗为何对他们缺乏信任,以至重新培养近臣?《旧唐书》交代了德宗与宰辅重臣之间信任危机的萌生:“上即位之初,用杨炎、卢秉政,树立朋党,排摈良善,卒致天下沸腾,銮舆奔播。惩是之失,贞元已后,虽立辅臣,至于小官除拟,上必再三详问,久之方下。”点明君臣关系在泾原兵变前后发生变化。统治前期,德宗对群臣寄予厚望,却被委重的宰辅欺罔。杨炎利用德宗打击刘晏,卢欺上瞒下,逼成李怀光之叛;泾原兵乱时,神策军将白志贞玩忽职守,文臣武将朱泚、姚令言、张光晟、源休等另立朝廷,欲置德宗死地。流亡奉天的德宗曾与陆贽交流,“朕本性甚好推诚,亦能纳谏。将谓君臣一体,全不堤(提)防,缘推诚不疑,多被奸人卖弄。今所致患害,朕思亦无他,其失反在推诚”,自诉为心腹大臣背叛的遭遇。正由此,德宗对宰辅重臣态度由推诚转为猜忌。
德宗宣称被群臣辜负,是否符合彼时君臣关系实态,需加辨析。德宗即位初,就先后贬黜或赐死常衮、乔琳、杨炎等重臣。常衮被贬最为典型,其因在崔祐甫贬官敕书上代郭子仪、朱泚二使相书名,被认定为诬罔而贬。德宗虽践祚未久,但久为储君,不应不知此为中书门下旧例,何至“大骇”?恐怕由于常衮系代宗旧臣,“性刚急,为政苛细,不合众心”崔祐甫则与德宗“道合”,相处甚欢。常衮之后遭贬黜的其他权臣也都有类似,问题。这些史实反映,德宗提高对宰辅重臣的要求,希望他们在例行朝会、奏对及礼仪活动之外,与皇帝建立更亲密,甚至是相互信任的个人关系。相对于礼仪型君臣关系,可称为“信—任”型君臣关系。
然而,由于国家行政机构庞大、官僚数量众多,而皇帝常处深宫、耳目有限,日常只与宰辅、内职、禁军将领、常参官以及入京朝觐的藩帅发生交集,且主要通过文书,较难相识相知,依托君臣互信构建官僚体系,存在着体制性障碍。于德宗而言,致力与更大范围的内、外朝官建立信任关系,一方面通过为在京常参官及外官五品以上者立簿,建立具员制度;另一方面,在新官选任中执行选用熟人原则。当建中年间,天下骚乱,德宗无暇插手选官,主要由宰辅依据个人关系拔擢人才;贞元以后,天下粗安,德宗在官员除授中更热衷亲力亲为,奉天之难为其与更大范围臣僚构建互信,提供了契机。
奉天播迁的另一面,是德宗走出深宫,与众多从未谋面的臣僚军将一同奔走流离,增进相互了解,甚至建立死生患难之谊(如与陆贽)。奉天定难后,扈从及收复京城将士皆被授予“奉天定难功臣”等封号,有学者对受赐功臣号者进行统计,认为德宗褒奖遍及武将、宦官,不及文官,但以陆贽为代表的从幸文臣并未溢出朝廷优遇范围。实际上,德宗正欲以文官从幸一事为契机,将这些文臣置于中央和地方显要位置。观察建中末至贞元初的执政集团,可以证实这一推测。建中四年十月命相萧复、刘从一、姜公辅,贞元元年六月、三年正月命相张延赏,二年正月命相齐映、刘滋、崔造,三年正月命相柳浑,皆为随同赴难或助力平叛、  供顿御驾而立有大功者。
宰执毕竟仅容数位,德宗将更多从幸文官置于京畿近地,以京兆府、诸县作为天子近臣训练场,希望他们能够出入内外,成为将来公卿将相、刺史藩帅人选。观察德宗任期内京兆尹情况,以引发泾原兵变之王翃为分水岭,此前任职者多为宰执推荐,如源休、卢为杨炎所引,韦桢、王翃为卢党。但建中四年十月迁入的崔纵,曾助力李怀光军回援,并从幸奉天、梁州,应为德宗亲择。继任的于颀、李齐运、韩洄、鲍防等,皆有奉天难中从幸或助军经历。明了这一事实,不妨再来追溯十台郎在奉天之难中的表现。
10人中确定从幸或助军者至少有5位:韦武,乱前为太常博士,叛乱发生后,“委妻子奔行在,除殿中侍御史”,神道碑记其“委室随难,除殿中侍御史。执简于乱兵之中,顾指风生,邦宪不挠”。崔淙,乱前曾入张延赏幕,旋居丧,“免丧之岁,天子南狩,大(太)尉西平王大会兵车,将图匡复。公首膺辟命,浚发义心”,似入太尉李晟幕,助其收复长安。贾全,兵变时应从舅父鲍防护驾。郑珣瑜,建中初曾为泾原节度使判官,乱后入拜侍御史、刑部员外郎,应是熟悉泾原镇情况,于平叛有助。新见墓志揭示出宰相崔祐甫之婿、陇西士人李绲在兵乱中的表现:
先时公为监察御史,留务东洛,传车次于寿安。闻逆泚之乱,公涕泗汍澜,趋驾疾驱,觐于行在。然公之外姑,洎公之妻孥,实在京师。公白执政,至鄠、杜间以侦之。无何,怀光连衅,旋落羿彀。贼泚大喜,署以右职,公伪以疾辞。凶渠逆类,诮谕交至。公惧不免,遂灼烂于身,身无完肤,观者股栗,而公甘心焉。呜呼!天祐贞纯,神与正直,历十余旬,竟全大节。沴熸灭,上嘉之,俾复厥位。
变乱发生后,李绲第一时间奔赴行在,至长安城南寻找家眷时不幸陷贼,为全大节,烧身自残(其早卒,恐与此有关)。李绲虽为崔祐甫之婿,但在建中时仅为东都御史台八品官,正是奉天赴难、烧身取义的壮烈举动,为他博得了德宗信任。
限于史料,还有更多细节无法一一复原,但十台郎皆为德宗着力培养的近臣或其后备力量,应无可争议。德宗诏选十台郎作令京畿的意图,从把握官员选拔任用权的角度,也得到了进一步解释。
结     语
奉天定难后,德宗回舆长安,为赈济关中自然灾害,发布诏书优恤京畿,并从尚书省与御史台拣选10名能吏,外放为京畿属县县令,是为“十台郎作令京畿”。自《旧唐书》以降,中晚唐政治史的记录者与研究者,多将此事理解为加强地方治理,颂为“善政”,未逸出唐代国家的日常统治图景。然而,追踪十台郎被任命为县令的程序,以及下一步的迁转履历则可发现,这一集体事件的执行,实际突破了唐代官员选任的常规制度框架。从诏书及各类史籍中保留的贞元二年县令任命事件记载,可以直观体会到最高统治者的声音与作为:以臣属在泾原兵变中是否尽忠为标准拣择县令,下诏除授;越过宰相,拒绝京兆尹回避请求;以1年为期审查县令表现,对称职者予以超迁,不称职者则改官;等等。凡此种种无不揭示出,诏选十台郎作令京畿,是德宗通过掌握国家核心区地方官选任,从而表达并提振皇权的相应措施。
唐德宗执政25年,上承安史之乱后肃、代诸朝的体制重建,下启宪宗中兴之局,至为关键,但古今学人对其统治毁多于誉,多认为:德宗继位之初励精图治,但妄行征伐,酿成奉天之难;乱定后的贞元年间,在内深居宫禁,对外姑息藩镇,“由是朝廷益弱,而方镇愈强,至于唐亡”。相关评价以奉天之难为分水岭,强调贞元时代德宗姑息退缩、不理政事、沉寂无为。德宗“晚务姑息”论断的长期存在,难免导致贞元政治存在被标签化风险。对于贞元期的实际施政效果,还应据具体领域及相关案例,细加评估。
十台郎作令京畿事件发生在贞元初期,通过以上辨析,可理解为德宗直接干预选官事务、调整君臣关系的主动性作为。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主动”,似乎不是对国政各领域、辖内各方镇火力全开。德宗不再是初继位时力图廓清宇内、重振朝纲的英年天子,而是将关注点收缩,“采用了另一种行使君权的观念,即把注意力集中在由皇帝直接控制的国家权力和资源的部分”,“使自己囿于小天地中,决心要当一个无可争辩的君主”。在十台郎作令京畿事件中,德宗宛如一名京畿节度使,在节镇内进行县令选任。在军事统率层面,德宗经营直属天子的神策军,由宦官统领,并坚持重大军务遥授机宜;在财政国计层面,德宗在内府基础上扩展皇帝私藏,并用地方进奉物加以充实,促成国库、内库二元财政格局。上述举措,皆为统治者掌控与皇权直接相关资源的表现,由此可知,德宗在实行一种“内敛”型统治。
作为大一统王朝的皇帝,本应依靠固有行政系统来统御万民,德宗为何要将统治视为由“己”为中心推出的个人关系网络?前贤多将此归于德宗偏狭且强势的性格。但这种“内敛”施政风格,除受个人心性影响外,更应置于安史之乱后新旧制度交替、社会秩序重塑的舞台上观察。
早在唐王朝走向极盛的开元天宝年间,由于形势变化,立国之初付诸施行的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等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与之配套行政系统也开始运转不灵。安史之乱爆发后,原有律令体系与行政组织又遭破坏。在平定安史之乱过程中,藩镇势力崛起。乱定后,唐廷面临着重新理顺央地关系、应对藩镇挑战的任务。旧有中央官系统与藩镇联系密切,地方官选任又多由节度使把控。时局之变,造成中央、地方行政体制及其官僚系统,难以全力支持朝廷表达权威。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皇帝必须放弃垂拱而治,走向政务运转前台,构建新的统治模式与权威体系。
这套新体系的运行,突破传统君相委托制,体现为掌权者以其所信任的近臣队伍为代理人,将重要政务交付代理人,由其指挥有司、归口厘务,从而驱动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本文所论十台郎,以及掌内制、参与中枢政务的翰林学士,监领禁军的宦官型护军中尉,乃至其他中央差遣的重要使职,皆属于由统治者选定,通过培养及制度助推,最终委以机要的“代理人”。有学者将这一群体概括为“枢机”。相对于数量庞大的台省寺监官,枢机是小范围的,依托枢机、支配有司从而展开的统治,也必然呈现出“内敛”风格。
需特别强调的是,一方面,“内敛”不等于皇权削弱,而是德宗为彰显威严采取的一种火力更为集中的施政方式,其持续推行,为之后宪宗元和中兴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内敛”政治风格虽强化了皇权,却不是所谓“君主独裁”。德宗及中唐以来诸帝,从未摒弃朝臣与行政机器,而是始终依靠自上而下的分级责成机制展开统治,只是责成的对象、层级,君主与朝臣的联动模式,均发生了变化。唐宋间并不存在“典型、彻底的独裁政治”。
(作者徐畅,系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