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小学生横穿马路被撞骨折,交警这样认定

近日,

中山一小学生横穿马路被撞骨折,

交警认定需担主责!

来跟本侠一起来了解详情↓↓

5月17日18时10分,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路发生一宗摩托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造成被撞的小学生受伤。

△事发现场

接到报警后,阜沙交警大队随即前往现场处置。从现场看到,事故地点位于上南村路“大彤粮油店”对开路段,肇事的是一辆粤P牌摩托车,事发后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检查治疗。

据肇事的摩托车主廖某称,事发当时,他驾驶摩托车由上南市场驶往晴朗公寓处。18点10分,车辆行至事发路段时,一名小学生从车辆行进方向的右侧巷子里突然跑出来,他刹车不及导致车辆与学生发生碰撞。事后,他立即停车查看对方的伤势,并及时拨打120到场,随后报警。

处置完现场后,民警前往医院了解被撞学生的伤势情况。经询问,得知伤者叫陈某,现年9岁,系阜沙某小学的学生。据医务人员介绍,事故造成陈某右脚下端骨折

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阜沙交警大队依法认定陈某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廖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的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大家横过马路时

请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

地下隧道。

对于作出的责任认定你有什么看法?

欢迎到评论区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