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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5.93%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但未依规披露权益变动报告,新潮能源股东宁波吉彤遭上交所监管警示

5月24日,新潮能源原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吉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遭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2月17日,公司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通知公告,公司股东宁波吉彤所持股份将全部被司法拍卖。截至公告日,宁波吉彤持有公司股份4.0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
3月24日,公司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宁波吉彤所持股份已完成网络拍卖,分别由郭文秀、深圳前海宗鑫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竞得1.03%、1.03%、3.87%。4月22日,公司披露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宁波吉彤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但宁波吉彤未按规定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综上,宁波吉彤所持5.93%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但未依规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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