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鸡尖叫中丨独家原创

周六好,朋友们!
两周前与大家分享了一篇编辑原创的短篇小说《虞美人盛开的地方》,后台收到许多读者的留言,分享对故事本身的理解,和引发的联想与共鸣。
今天的内容同样来自编辑的原创投稿,期待大家读完后,在评论区留言与我们分享自己的感受。
原鸡尖叫中
原鸡是一种纯粹的动物,羽毛越鲜艳,个头越大,越能获得交配的权利。雄性原鸡身体的完整性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通常来说,如果鸡到中年还没有明显伤痕,说明他战斗力可观。伤痕不再是男性的勋章,无暇,才更具有魅力。
1984年的一则调查显示,男性的自信和以下三者最具相关性:外形迷人程度、上肢力量及身体状况。这说明,即使在人类社会,强壮也是相当有魅力的一件事。
不过,对我来说这件事有点棘手,因为我还不是一个合格的人类,尚未能进化到用智力标准去评价异性的程度。在保留对异性的力量充满兴趣同时,与生俱来的动物性让我也恐惧这份力量感——换成人话说,我害怕又高又壮的男性。
第一次发现这件事是我十四岁那年。正值春夏,老树抽新芽,我和朋友们坐在操场边,咬着旺旺碎冰冰,谎称来了月经以逃避体育课跑步。
“那个……”其中一个女生脸上映上红晕。
我赶紧摸了一下自己的脸,很好,冰凉,感谢旺旺碎冰冰让我没有像她那样中暑。
“我恋爱了,男朋友一会就来找我!”
其他人在欢呼,吓走了头顶树梢的麻雀。只有我面露难色,担心体育老师抢先于她男朋友,顺着叽叽喳喳的声音来罚我们跑步。
“谁啊?”“什么样的?”“帅不帅!”
这些声音仿佛在向体育老师发射信号,充分证明我们有用之不竭的精力。
她还没来得及回答这些问题。一个高大的、强壮的、身穿白色短袖的身影挥着手向我们跑步靠近。对方在整个年级都因打架而小有名气,最近还染了叛逆的红发——那种在教室里看不出来,在室外十分明显的阳光红。这外形我有些眼熟,但却无心祝福这对爱侣。与生俱来的动物性驱使我立刻逃离此处。旺旺碎冰冰流出甜液和水珠混在一起,手掌心黏黏答答,仿佛附着湿冷的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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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上我终于想起那种熟悉感是从何而来,前几天电视节目《动物世界》中放映过——印尼苏门答腊岛的红毛猩猩。我不讨厌猩猩,他们性格温和,散发着洒脱的气息。猩猩一样的男人却让我心生恐惧,甚至晚上做梦都逃不过。梦里,他身穿白色短袖,一身红毛,四肢强健,追着我在操场上跑圈,一圈又一圈,直到日头西落。我一边哭,一边痛恨命运为何如此惩罚我。醒来后我陷入了极大的恐惧,就像老鼠首次发现猫的存在。
我不想去上学,在家里一圈又一圈地踱步,比梦里罚跑还多几圈。爸爸反复敲门,催促我收拾洗漱。一看到他,我又立刻明白了那份恐惧从何而来。
记忆中,爸爸一直是这副矮小精干的模样,戴着黑框眼镜,说话很斯文。或许曾几何时,他也有过高大的阶段,但很快因为一次争执烟消云散。幼儿园时期,爸爸骑车接我回家,道路狭窄,他被同学胖虎的爸爸挤倒,两人争执起来。胖虎,人如其名,好像《哆啦A梦》里的胖虎,又高又壮。他高我一个头,他爸爸也高我爸爸一个头。他爸爸推搡着我爸爸,混乱中,我爸爸自己摔了个屁墩儿坐在地上,别提多丢人了。胖虎爸爸拍拍屁股扬长而去,我爸爸摔得满身土,挣扎着要和他争个高低。而我,被绑在自行车后座的安全椅里哇哇大哭。
一直到小学前,我都因当时的嚎哭被大肆赞赏。我爸说我生来具有正义感,懂得维护家人。实际上他并不知道,那是动物本能在发作,我想逃离危险却被困住,只好出此下策引来同类帮助——当然是因为,我唯一的同伴还被打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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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鸡是家养鸡的祖先,群体中的原鸡各有自己的地位。能排在第一位的肯定是高大又健康,越往后面走便越来越瘦弱。有地位的原鸡不仅要身强力壮,还要熟悉鸡情事故,不然会被其他鸡霸凌而死。在《动物世界》中学到的这一切让我终于明白问题所在:不仅我的认知没有跟上人类发展的浪潮,我的身体,同样不具有先天性优势。
我冲到我爸面前,仔细打量他的身高。在班上中等个头的我,已经超过了一米六。估算下来,我爸绝对不足一米七,再加上他有驼背毛病,看起来更袖珍了。这件事让人灰心丧气,没等我爸开口,我深深叹了口气,匆匆洗漱收拾就去上学了。
整个周末我都没闲着,借着写作文观察生活的名义,把十公里以内的亲戚家访问了个遍。结论令我的心情直达冰点:我的爷爷、外公、舅舅、叔叔甚至是姑父姨夫还有叫不上称呼的远房男性亲戚,清一色都又矮又瘦,完全不具备竞争优势。客观地说,幸好我们不是原鸡,不会因为先天的身体劣势被鸡群排挤,不然只能吃些残羹剩饭,成为原鸡群体的边缘家族了。
意识到这个问题后,我反而长舒一口气。焦虑是与生俱来的,是我们矮小一族在生存斗争中获得的天赋。在达尔文用进废退的理论中,我们没能进化出有力量的身躯,于是选择了比别人更加敏感矫健,也算是求生本能。这之后,哪怕我那位朋友已经分手,我也总梦见她那个红毛猩猩一样的前男友追着我满操场跑,还企图抢走我手里的半截旺旺碎冰冰。
高考的时候,城市的发达程度成为我择校的唯一考量。安全起见,我挑选了选择范围内治安最好也是最体面的城市,因为我可不想去非洲丛林里和大猩猩赤身肉搏!来到新城市,不用多说,大多数时候这里都很令人满意,我恪守准则,从不晚上九点之后回住处。当然,我也恋爱了,对方和我差不多高,戴着眼镜,讲起话来斯斯文文,活脱脱一个二十年前的我爸。
好景不长,再一次,我在看到他与隔壁体育特招生吵架时安全感荡漾无存。于是我再次发挥本能,以言简意赅的短信匆匆告别,从他的生活里完全消失。分手的一周后,一则社会新闻窜上热搜,说有男子当街殴打妻子。我倒吸一口冷气,一来是因为那男子也只比我前男友略高,再来,暗自庆幸我选对了城市。
大城市也有大城市的弊病,外国人实在太多了。我们和外国人的区别就好比一个动物园不同园区的猩猩,或者狒狒、或者猴子。从人种的角度来说,黑色人种或白色人种男性给我的压力远超于身边的男生。
学校取快递要在统一的地方排队,由校外的快递员探监似的把快递丢下来。那天,我刚被从头顶扔下来纸盒——里面是一双鞋,砸中天灵盖。眼前一黑还没结束,阴影就重新笼罩在我身上:那是一个足有两米高的黑人,很瘦,剃了光头。他拉住我,用几乎听不出是英语的口音咕哝了几句,我当下的反应并非与外国友人进行亲切会晤,展现大国风范,而是抱起我的鞋狠狠给了他一个肘击,然后扬长而去。
我没命地跑,仿佛这里不是被精心挑选出“安保第一”大都市,而是非洲的热带雨林,跑出去一公里后,虚弱使我冷静,我突然琢磨出那句英语是,“May I help you?”想明白了这句话,我更加虚弱,汗水源源不断地从身体各处渗出来,阴风阵阵,皮肤上泛起湿冷气,我几乎晕倒,等回到宿舍时,我已经病了。
这场没由来的疾病持续了一周,即使身体稍微好转我也绝不离开女生宿舍。那之后一年我出门都必备墨镜帽子和围巾,辅导员甚至因此找我谈话,担心我被迫加入了某宗教组织。
毕业后,我顺理成章地留在了这座城市,毕竟这里有最令人信服的安保。每天早上,我都会打开电视收看本地新闻,了解昨天是不是有好人好事发生,或者警察解决了民众小纠纷等案件。我不认为警察属于猩猩科,因为他们会保护我们这样弱小的群体,是为维护社会良序,主动承担责任的无性别优秀人类。我的工作不怎么跟人打交道,即使偶有交流,也往往发生在我与女性同事之间。除了偶尔帮忙加装软件的IT部同事,我很少见到高大男性,甚至一栋楼只有一个男洗手间。渐渐地,我习惯了这样安宁的生活,能清晰地意识到我的动物性在减退。或许再过几年,我就会进化到一般人类的水平。
那是一个平静的夜晚,我在本市最大的地铁站之一转车。还没走到换乘的地方,远远的,我看到一群人围在那里,便凑过去看了一眼。一男一女正发生激烈地冲突。男人死死地拽住女人的胳膊,对她破口大骂,女人用尽全力也没甩开他,两人就这么僵持着。
人群中,突然有人大喊了一句,“报警吧!”几个女生大声附和这个建议。有人便跑向地铁站口,找巡逻保安。这句话也刺激了男人,他放大了辱骂的声音,女人没有任何惧怕之意,与他对着争吵。
“啪!”一记重重的耳光打在女人脸上。接着是一把用力的推搡,女人摔落在地,好像一把碎骨头。男人没有罢休,抓起女人的头发,拖地似的向地铁走去。女人挣扎,身上的外套掉落,指甲嵌入男人的手臂,男人松手了,保安也来了。
可是保安并没有中止这场闹剧,他半开玩笑说,“两口子吵架,有什么好看的?散了吧。”然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准确地说是逃跑了。我想他或许跟我一样,也怕得要命,虽然那男人的块头并不大,可他正向一个弱者发动攻击,此时招惹他确实不是最优选择。我又想跑,但双腿仿佛被粘住了,抖得厉害,如果下辈子我转生成一只筛子,肯定是最趁手的那件。兔子在危险来临时会原地装死,我现在的行为大概也是这样的道理。
报警的女生并没有气馁,她捡起女人掉落的外套,冲上去对男人说,“你不能这样!”
男人转而开始辱骂她,她的表情却越发坚毅,两人吵了两句男人就败下阵来,嘴上依旧说着难听话,却灰溜溜地走了。女人从地上爬起来,再三道谢,也跟着男人离开了。人群中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那女生没有驻留,头也不回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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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病了,当然没有上一次严重,同时我合理分析了那名女生吵赢的原因。是因为她五颜六色像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长发吗?还是因为她穿着短裤背心这样便于活动的装扮?经过三天彻夜未眠的思考,我终于有了答案——是因为她露出的适量肌肉。
动物界并非完全遵循谁高谁有理的逻辑,即使是身材修长的猎豹,也可以轻松捕杀比他大很多倍的动物,其关键原因就是因为肌肉!鲨鱼之所以在海中霸王地位屹立不倒,也是因为他拥有强韧的肌肉!如果我获得了肌肉,即使身高不会改变,也能获得比之前更强大的战斗力。
获得这个重要的线索后,我谨慎考察了周围几家健身房,挑选了一位女教练,每次和做贼一样在人最少的时候来。可惜练习几次后,我就再也不想去了。健身房是一个人造的男性荷尔蒙培养基,不分早中晚,猩猩般男人的浓度都过高。心理上透不过气,生理上也无法呼吸,于是我转而选择危险性更小的运动——路跑。
还没有开始跑步,我就购置了大量的运动装备来展示雄心壮志。不甘心一辈子只能做底层原鸡,我至少要成为最矫健的那只。根据我的观察,早上七点左右路上的安全系数是最高的,除了送孩子的家长,就只有公园里打太极拳的大爷大妈。一周后,我终于开始了我的首次路跑。
清晨阳光明媚,微风和煦,让人心胸开阔,短暂忘记工作的烦恼。跑步锻炼出的肌肉也很纯粹,能够更好地应对种种危险。跑步,让我找到了动物性存在的意义,可以说奔跑的时候,才能感受到无拘无束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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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坚持了半个月,第十六天的时候,正当我全力奔跑时,一只大猩猩又跟上了我。
“你好啊美女,观察你好几天了。”
好恶心的油嘴滑舌。
我加快了奔跑的步伐,他却步步紧逼,并且毫无疲惫之意,“我也经常这个时间跑步,你住在附近吧?交个朋友。”
我停在路边,以最快的速度拦住一辆的士,绕着我们小区转了三圈,才回到家里。不必多说,自那之后我也无法早起在家附近畅快地奔跑了。
我没有放弃运动。那时候我迷上了一位新的偶像——《伤心咖啡馆之歌》里面的艾米莉亚小姐。她又高大又强壮,时常会抚摸自己鼓起的肌肉,还有自己的产业,镇上没有男人敢对她说不字。尽管在小说的结尾,她打架输给了前夫,但那可是一对二啊!都因为那个卑鄙愚蠢的驼子,每当读到这里,我内心都忍不住深深啐一口。
虽然换了许多运动方法,但我总有无法坚持的理由,不过经过了几个月的锻炼,我的身体还是比之前更加健康了,食欲也大增。我从一个矮小的瘦子变成了中等身材,对此我十分满意。经过长时间的运动,我也悟出了新的道理——我不可能打过猩猩,唯一的方法还是跑,经常在熟悉的地方行动,有助于我尽快逃离危机。
今天,我却没法按照计划运动了。公司临时派遣我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开会。这个决定让我非常生气,因为不熟悉地形,我难以第一时间奔跑,这么大的公司为什么如此不考虑员工的安全问题!会后,对面的工作人员一个劲要我留下继续讨论,我百般推辞最后也只好留下。虽然心中满是怒火,我仍旧认真完成了工作,等到资料都整理结束,已经晚上九点了。
于是,我就带着这样的怒火走出大厦,带着怒火走到熙熙攘攘的闹市区,带着怒火走进空无一人的小巷里。正当我一门心思发火时,有人拉住了我。
“小姐,我们在周围新开了一家按摩店,你也来试试吧?”
那时,今晚未能完成的训练计划充满我的脑子,我几乎没有思考。
“滚。”我说。
“你怎么说话的?是不是想挨打?”依稀能分辨出那个声音来自我头顶的正上方。
“滚!”我几乎发出了能发出的最大声音,抚摸着自己上臂鼓起的肌肉。
这时候我抬眼一看,那是一个真实的彪形大汉,有两个我爸那么宽,一个半我爸那么高。说完这句话我立刻就后悔了,因为我并不熟悉路况,无法轻易逃跑。我双腿又开始发抖,幻想拳头将如雨点般落下。
可是,没有。
对面松开了我的胳膊,抱怨地说着,“不去就不去,凶什么。”然后他迈开足有一个我爸身长的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我的腿仍在颤抖,眼睛像是尿失禁一样,止不住流泪。
勇敢的原鸡会尖叫!勇敢的原鸡将大获胜利!勇敢的原鸡可以振翅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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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配图依次出自《我是大哥大》《鱼之子》《重启人生》《世界上最糟糕的人》
*「原鸡」形象使用Midjourney绘制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