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十年半,“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出狱了…

5月27日,据报道
“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闫啸天
服刑完毕
现已回到家中
5月11日
母亲刘素琴
曾前往监狱探望闫啸天
谈到未来打算时
闫啸天说
出狱第一件事
是去坟前祭拜去世的奶奶
接下来
他会一边适应社会
一边考虑创业做什么项目
图片
母亲刘素琴在接电话
“很多亲朋好友都知道了这个消息,都想那天跟我们一起去接他。”
为了迎接儿子回来,闫爱军还特地把家里二楼的一个房间粉刷了一遍。
本来他想亲手给儿子做一张床,但他一直忙于工地上的装修工作不得空,最后决定这几天去给儿子买一张新床。
图片
值得一提的是,高庄乡政府也在着手帮扶闫啸天。听闻闫啸天想创业后,乡干部给刘素琴送来一本书,书上介绍了当地有哪些特色项目。
图片
闫啸天代理律师付建向记者介绍第一次掏鸟地。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此前报道
2014年,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回到家乡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暑假。
他和同乡王亚军分两次掏了两窝16只小鸟,并通过网络售卖经鉴定,其中14只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另两只为隼形目隼科动物。
2015年,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
闫啸天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有期徒刑10年半;
王亚军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有期徒刑10年。
同年,新乡市中院维持了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2019年,河南省高院下达(2017)豫刑申182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因为表现良好,闫啸天服刑期间三次获减刑,服刑8年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