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合规的理论与方法——《有效合规的中国经验》新书发布会暨企业合规改革学术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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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合规的理论与方法——《有效合规的中国经验》新书发布会暨企业合规改革学术讲座
●活动时间
5月30日 19:00—21:00
●活动嘉宾
陈瑞华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与谈人:李奋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主任
嘉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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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华
陈瑞华,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曾获中国法学会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证据协会理事。
倡导“从经验到理论”的法学研究方法;系统地研究了程序正义理论、程序性制裁理论和刑事诉讼纵向构造理论;提出了“私力合作模式”“公力合作模式”和“合规激励模式”等司法模式理论;对刑事证据法和刑事辩护的基本理论作出了探索,提炼出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三种模式”“实物证据鉴真”“新法定证据主义”“协同性辩护”和“有效辩护”等新的理论;对企业合规基本理论进行了开拓性研究,提出了诸多具有创新性的观点。
先后出版学术著作20余部。主要代表作有:《程序正义理论》;《程序性制裁理论》;《刑事程序的法理》(上、下卷);《看得见的正义》;《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刑事证据法的理论问题》;《企业合规基本理论》;《论法学研究方法》;《刑事审判原理论》;《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在德国Springer出版集团出版英文专著“Models of Criminal Procedure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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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奋飞
李奋飞,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案例研究中心主任, 律师业务研究所执行所所长,犯罪与监狱学研究所所长,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主任。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执行检察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风险防控委员会、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副会,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教研中心,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执行检察专业委员会、中国伦理学会法律伦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法学评论》《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等报刊上发表文章百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等社科项目10 余项,独著参著、译著专著、教材20 余部。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检察制度、企业合规、律师制度等。
简单来说,合规改革意味着给予通过合规监督评估的企业在定罪量刑方面的优惠,避免企业因为被起诉定罪而陷入灾难性的境地。同时,这一改革还高度重视对企业犯罪的预防,通过合理的体制设计,实现“企业经营的去犯罪化”,从传统的惩罚性监管走向预防性监管,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自2018年以来,随着中兴事件等一系列合规事件的发生,企业合规逐渐成为一个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企业治理问题。2020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六家基层检察院开展合规改革制度探索,出台了指导意见与一系列典型案例。2022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合规改革试点的范围扩大到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上述进程使得企业合规逐渐成为学术研究和公司治理体制建设实践方面的热门问题。最近出版的《有效合规的中国经验》一书,正是陈瑞华教授深耕合规领域数年的成果,结合国内新规与案例,探讨了有效合规计划的基本问题、制度路径、重大争议等,对于企业应当如何做有效的合规,合规监管人、律师应当如何发挥作用,给出了详细的解读和实用的指导。
本期博雅讲坛,我们有幸邀请到本书作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老师,结合亲自调研、参与论证的案例,介绍他多年来关注和参与中国合规改革的所得,并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奋飞老师对谈,探讨有效合规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企业合规不起诉包括“合规不批捕”“合规不起诉”“合规从宽量刑建议”“合规从宽处罚建议”等多重含义,目的在于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该制度的出现,改变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格局,标志着一种以合规激励为核心的协商性司法程序得到我国法律的确立,使那些涉嫌犯罪的企业在推行企业合规机制方面具有了一定的动力支持。
本书在具体介绍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同时,针对这一制度在试验中遇到的诸多难题,对若干个有争议的问题作出了理论解释,提出了可供参考的制度改进思路。结合国内外理论实践发展,特别是国内新规与实际案例,对如何做到“有效”合规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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