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时评丨不做“低头族”,安全过马路

海报新闻评论员 朱延鲁

近日,浙江省批准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增加了“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一时间,马路“低头族”再次成为广大网友热议的话题。

过马路看手机,一心二用,却“步步惊心”。因为过于专注手机屏幕,马路“低头族”发生交通事故、掉进下水道等类似案例都有过多次报道。2021年甘肃兰州,一女子边玩手机边过马路,导致过路车辆“三连撞”,这一事故的教训应警钟长鸣。

不做马路“低头族”,既是为个人生命安全负责,也是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负责。目前,我国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只是规定了驾驶机动车禁止拨打接听手机,针对行人过马路使用手机的现象,尚没有明确规定。在当前几乎人人都有手机、“低头族”遍布工作生活每个场景的大背景下,仅依靠个人自觉,显然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地方立法,明令禁止马路“低头族”,对违法者予以相应处罚,很有必要,非常重要。

地方立法,禁止行人过马路看手机,宁波并非首创。温州、嘉兴、杭州、厦门等地都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河南更是从省级层面立法禁止行人“低头玩手机”过马路,违者最高可罚200元。法律是刚性的,但立法从来都不是仅仅为了惩罚违法者。依靠法律的权威性和震慑作用,让每一位行人都能够放下手机、平安走过路口,是地方立法禁止马路“低头族”的初衷,也是最终目的。

马路“低头族”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危害是有共性的。期待其他城市能够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避免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