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谢宇获死判,一个精致利己主义者的自我毁灭

维持死刑判决。5月30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一审判决,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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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结果并不令人意外。正如法院所认为,“吴谢宇的行为严重挑战法律,违背伦理道德,践踏人类社会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结合案情,可以说吴谢宇罪无可恕也罪有应得。据媒体报道,吴谢宇在听到终审判决后,“人很呆,没说一句话”,想必他心中对此结果也早有预判。
归案之后,吴谢宇曾表现出强烈的求生欲望。一审宣判之后,吴谢宇在看守所给其舅舅、阿姨及案件中的诈骗受害者写了至少3封手写信件,总字数超过5万字。信中他用较大篇幅表达了自己的忏悔,争取“一个活着去赎罪的机会”。在庭审,他也曾哭诉,“不管怎么判,希望给我一条生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此时的忏悔,已然太晚,吴谢宇的命运早在他举起哑铃的那一刻,事实上就已经注定。
不过吴谢宇的求生欲,也给我们提供了观察此案的另一个视角:既然如此珍爱生命,穷尽一切办法也要求得“一条生路”,何以又能轻率地剥夺他人的生命,而这个“他人”还是将自己养大成人、相依为命的母亲?
一审法院认定,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是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但实际上,在杀害谢某某后,吴谢宇选择了潜逃,并以出国留学为由,骗取亲友人民币144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在逃亡的几年中,吴谢宇虽然东躲西藏、居无定所,但因为手中有大量钱财,一直过于纵情享乐的生活。他既没有表现出“悲观厌世”的情绪,也不曾有过自杀的举动,归案后更是为了“免死”而卖力表现。
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曾指出,吴谢宇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也是一个高智商的犯罪人,他的聪明让他绰绰有余地应付现实、应对各种人。这个判断是恰如其分的,精致利己主义者最大的特点,就是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个人利益至上,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想法。他的成长环境、高中时父亲的病故,固然对其性格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但其残忍杀母亲的行为,根本上还是源于极度的冷漠和自私自利。从吴谢宇在逃亡过程中纵情声乐来看,他主观认定母亲“生活已失去意义”,本意并非是帮其摆脱生活的痛苦,而更像是为放飞自我扫清“障碍”。
而高智商,对于一个人格不健全的人来说,同样也是一把双刃剑。吴谢宇是那种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自小成绩优异,年年都拿第一,哪怕是高考发挥不理想,也最终考上了北大。高智商让他的人生一路坦途,但同时也埋下了危险的伏笔。他弑母、诈骗亲友钱财、长达数年的潜逃,包括归案后写出多达5万字的信件,在某种意义上何尝不是智商优越感在作祟?
人性是复杂的,每个人内心深处或许都有隐秘的角落。吴谢宇案或许只是一个不具有可复制的极端个案,但仍然有警示意义。父母对孩子的养育,除了智力的发育、身体的成长之外,同样不能忽视心理健康和人格的塑造。吴谢宇只有一个,但像吴谢宇这样拥有高智商、成绩优异,但人格缺陷在父母的骄傲和亲友的赞美声中被淹没的孩子,却未必就是唯一。及时发现和修正这些隐秘的角落,也是为父母者的责任。
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