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婚姻法的新加坡,想说离婚不容易

离婚成本太高了。

撰文 | 马剑

《看天下》杂志原创出品 

宋先生是我在新加坡所住旅店的老板,五十多岁的他每天在旅馆里转来转去,人很热情,喜欢和客人聊天。他还会主动担当新加坡旅游推广大使,告诉你如何规划行程。

熟络起来后,我开始八卦起宋先生的个人生活:“你每天这么忙,有时间陪家人吗?”听完我的提问,原本笑呵呵的他立刻沉下脸来,原来,他已经离婚五年。

离婚的痛至今还在影响着宋先生,倒不是说他有多思念前妻,而是他每个月不得不支付给对方一笔可观的赡养费,让他想忘掉前妻都难。“你知道在新加坡离婚有多难吗?”宋先生羡慕地看着我说,“还是你们外国好!” 

在新加坡,如果要离婚,必须分居满三年,但凡一方不同意,就要分居四年。这样一来,什么时候算分居的开始,便成为很多想离婚的人关心的首要问题。新加坡曾有这样的案例,结婚后夫妻没有圆房,那么分居可以从结婚那天开始算,三年后就可以顺利申请离婚。

听了宋先生的种种抱怨,我对新加坡的《婚姻法》产生了浓厚兴趣,但后来发现,新加坡压根没有《婚姻法》,取而代之的是《妇女宪章》。《妇女宪章》对离婚中的赡养费做出这样的规定:向前妻支付的赡养费需要交到对方死亡或再婚为止。赡养费的标准没有具体规定,但需要让前妻的经济状况与离婚前保持同一水准。

《医生车智淑》剧照

我问宋先生,如果是妻子婚内有外遇而导致的离婚,过错方在前妻,是不是就不用支付赡养费了。宋先生摇了摇头:“照样要支付,只是会酌情考虑数额,有时法院判男方需要支付一定时期的赡养费,法官还会督促女方尽早找到经济来源。”

《妇女宪章》还对婚姻仪式的举行、 家庭保护、赡养令的执行等做出指示。在新加坡,《妇女宪章》犹如女性的保护神。

虽然大多新加坡男人谈《妇女宪章》色变,但它也有人性化的一面。宋先生告诉我,他的表弟不久前刚离婚,由于前妻是某公司高管,而且离婚时大部分财产都给了前妻,所以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法院免除了他表弟的赡养费义务。

宋先生说,在更极端的条件下,比如前夫没有收入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前妻经济实力强,前夫也可以要求前妻提供赡养费。应该说这是一个双向的法律规定,只是在实际操作上,由于男性经济条件普遍较好,所以看到的基本都是前夫给前妻赡养费。

因为有这些规定,新加坡的八卦新闻常会出现类似报道:某某富商的前妻,新交男友某某,因前妻每月获得巨额赡养费,所以和新男友过着衣食无忧的神仙日子。虽然这种新闻让有些人看了气愤,可大家必须按照规则来。如果前夫停止或是不按时支付赡养费,则可能被告上法庭,这样一来,前夫不但需要继续支付赡养费,在银行的信用评价还会受到影响。

之前,我看某篇文章将新加坡离婚率低归功于社会制度稳定、人民教育水平高、社会福利待遇好等,但宋先生的话一语道破天机。我想,离婚难且成本高大概才是该国离婚率低的主要原因。毕竟,如果一个新加坡男人离了两三次婚,便需要向所有前妻支付赡养费,这可是一笔“巨额账单”。据统计,新加坡以离婚收场的婚姻,持续时间平均为10.3年,这在大多国家都“高得可怕”。

而这也正是新加坡立法者的初衷——通过增加离婚成本,让民众意识到婚姻非儿戏,不能随心所欲想结就结,想离就离。

《我们的婚姻》剧照

虽然立法者的初衷是好的,但这样一来难免会造成一些“人间悲剧”,比如很多夫妻为了绕过“三年分居”规定尽快离婚,不得不在法官面前指出对方在婚姻中存在的过错,结果场面变成了互相揭短,吵得面红耳赤,对他们和子女来说都是极大伤害。

为此,2022年,新加坡通过了《妇女宪章》修正法案,在现有五项离婚理由之外,增补第六项,即夫妻能以“双方同意婚姻破裂至无法挽回,且共同承担婚姻失败的责任”为由,申请离婚。

离开新加坡前,我问宋先生打算什么时候再婚,宋先生摇了摇头说:“一个人也挺好,我儿子三十多岁了,没有结婚,我也不催他。”宋先生觉得婚姻一定要宁缺毋滥,因为离婚成本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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