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妈妈:刘鑫不服,山东高院已立案审查

6月13日,江歌母亲江秋莲通过个人微博@苦咖啡-夏莲 发布了其收到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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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通知书载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因与你生命权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作出的(2022)鲁02民终149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
据悉,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2022年12月3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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