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新规非必须且涉嫌就业歧视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 高亚菲
    实习生 李泽宇
    6月9日,海南航空公司对空乘人员体重的规定引发公众热议。专家在接受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体重指标并非空乘人员履行工作职责的必要条件,海航对体重的规定没有必要,而且涉嫌就业歧视。
    记者了解到,6月4日,海南航空客舱部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专业化形象的筛查和管控提示》的文件。文件中提道,“专业化形象是重要的直观的职业形象,突显工作风貌,我们作为窗口单位,应是一道靓丽的名片。”
    关于体型划分标准,该文件表述,标准体重计算公式是一个体重区间,但结合三人面试小组目测效果,[身高(cm)-110(cm)](kg)直接得出的体重值,确实更为科学,视觉效果更好,也更符合审美标准。对于参照体重值>10%区间人员,该提示规定,体重超上限10%人员立即停飞减重,所属中队根据组员情况制定减重计划,督促减重效果。
    此外,该文件也提到,同时鉴于个人体质差异,相同体重人群视觉呈现不尽相同。因此,个人体型管理以公式测算为基准,同时辅以三人面试小组目测评判结果后综合判定。
    中国民航大学一位老师告诉记者,民航业的空乘人员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职业,一定程度上代表公司的形象,也肩负着安全职责,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协助保护旅客生命安全。因此,我国航空公司对空乘人员的体重有大致要求。但是,航空公司不宜对空乘人员的体重做出硬性规定,可以通过引导、培训,使体重管理成为空乘人员的自觉行为。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A《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并未对从业人员的体重作出规定。
    在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兼职特聘教授周伟看来,海航关于空乘人员体重的规定并非该岗位职业能力所必须。空乘人员的胖瘦与职业形象没有必然关系。对体重的要求并非国际航空公司惯例。国外航空公司的空乘人员与在大街上看到的人群一样,有胖有瘦。
    “体重指标并不是空乘岗位的内在要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小楠告诉记者,空乘人员的职责在于为乘客提供客舱服务,保证乘客的安全,能否胜任工作与其容貌、体重没有直接关系。海航对空乘人员体重作出限制性规定也与国际航空业的发展趋势不一致。近年来越来越多航空公司的文化更加多元和包容,正在逐步打破性别区隔,女性空乘人员的制服也可以选择裤装,对乘客的称呼更具有性别包容性。
    刘小楠认为,海航关于体重的提示涉嫌侵犯员工平等就业权,涉及直接歧视和间接歧视。虽然没有明确禁止基于体重的歧视,但是采用了半开放式的列举,比如,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与能否胜任工作岗位无关的体重要求可以包含在“等”内。
    在周伟看来,海航的规定与我国法律法规的精神并不一致。我国航空领域对空乘人员的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现代化、法治化能力,提升专业水准,适应多元、自然的审美趋势,更具有包容性,而非刻板的一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