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非法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通告

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朋友们:
醇基燃料俗称“环保油”,是以醇类(如甲醇、乙醇、丁醇等)物质为主体配置的燃料,闪点低,遇热源和明火易燃烧爆炸,挥发腐蚀性强,具有毒性,对人体健康有害,存在环境污染风险,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易燃易爆物品,因价格低、燃烧热量高,成为部分餐饮场所的主要燃料,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近年来,全国不少地方曾发生过多起涉及醇基燃料的安全事故。2022年9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一餐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初步认定,该餐馆在安装醇基燃料设备时,违规动火焊接引燃油桶,最终酿成惨剧。2019年11月29日,贵州省遵义市一餐馆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5人受伤。经查,该餐馆负责人为节省成本,私自选择使用醇基燃料,当天下午在加注醇基燃料时发生泄漏造成火灾。
当前,全市开展“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2023年7月起,对“醇基液体燃料”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和执法打击,取缔三无产品,消除安全隐患,在此,请全体市民和各餐饮使用单位(含学校、医院、机关饭堂等)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拒绝非法使用“醇基液体燃料”!该通告发布后,对仍在非法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倡议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踊跃举报各类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醇基燃料油”的行为,共同排除我们身边的“定时炸弹”,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投诉举报电话:连州市应急管理局0763-6318693
连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连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连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刘珏
校对:唐芳
审核:吴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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