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多斤、4万多块钱!通州一对夫妻深夜下河捞田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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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车,干什么呢?”
“抓鱼。”
近日,于某、谢某和杨某三人在北京市通州区运潮减河非法捕捞田螺,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民警依法抓获。运潮减河全年禁渔,于某、谢某夫妇二人因涉嫌非法捕获水产品被刑事拘留。杨某因捕捞量较小,最终被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处以罚金500元。
夫妻非法捕捞田螺520公斤
民警赶来,妻子偷偷溜走
当晚12时左右,运潮减河边,一男子熄灭车灯停在岸边,行为可疑。民警上前检查发现,男子于某竟在非法捕鱼,岸边已经堆积了大量田螺,而运潮减河是全年禁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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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九点钟来的,就我自己,已经完事准备装车了。”于某称只有自己一个人,但经过前期观察,民警发现,于某是带着妻子一起捕捞的。于某下河捕捞田螺,没有来得及逃跑,而他的妻子看到民警到来,偷偷溜走了。
非法捕捞的不止于某夫妻,就在民警准备进一步开展工作时,穿着潜水服的杨某从河里冒了出来。当晚,民警将非法捕捞的于某、杨某带回派出所内进行处理。随后,于某妻子谢某也被依法传唤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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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于某、谢某、杨某三人非法捕捞的田螺共计520公斤。“(之前捕捞的田螺)有的喂鸭子,有的卖给收田螺的,卖了4万元。”于某夫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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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潮减河岸,竖立着一块“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禁渔区、禁渔期的通告”的警示牌。通告显示:运潮减河全年禁渔,禁止除钓具(不包括河湖延绳钓)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于某、谢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被通州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杨某捕捞的量较小,最终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处以罚金500元。
大量非法捕捞田螺
会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据了解,田螺,学名中国圆田螺,分布在淡水湖泊、池塘沟渠等地,主要摄取浮游生物及腐败有机物,具有净化水质的作用。大量非法捕捞田螺,会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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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潞城派出所民警申浩告诉记者:“我们当场将非法捕捞的嫌疑人控制住之后,第一时间紧急会同渔政部门协调处置这批田螺,现在这些田螺还存活着,它们具有河道清淤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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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民警连同渔政部门执法人员将查获的田螺放归河流,最大程度恢复河流的生态平衡。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王富合表示,现在渔业资源逐渐丰富起来,包括鱼虾贝蟹藻等几种,这些渔业资源对于河道净化水质,降低水中的氨氮等有害物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全通州内禁渔河流总共有19条,除了潮白河是每年的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为禁渔期外,其他18条河流全部是全年禁渔。在禁渔期,除了垂钓以外,任何的捕捞方式都是违法的,对于在禁渔区禁渔期之内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和禁用渔具等工具的全部涉刑。
来源:北青社区报副中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