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因请婚假被公司辞退,当事人:老板说还得请产假,不如直接辞退,要求赔偿也被拒,已向12345投诉

据九派新闻视频援引搜狐千里眼报道,7月12日,江苏苏州一女子称,自己因请婚假被公司辞退,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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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吴女士介绍,根据有关规定,自己能享受13天婚假,但提交婚假申请后被老板拒绝,“随后人事就让我去会议室,说这边就考虑直接辞退”。
“我觉得拒绝理由就是对女性的歧视!”吴女士表示,老板说现在请婚假,以后怀孕还得请产假,还不如直接给赔偿后将自己辞退。
然而,当吴女士提出2N+婚假折现赔偿时却被拒绝。“我是要求他给我赔偿,满意的话我就走呀,目前我就是按照法定的来。”吴女士说,目前公司还未出具辞退证明,自己还在正常上班,并已向1234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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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女士还称,如果公司给了辞退证明,“我会先去劳动监察局举报,然后去劳动仲裁。”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太过分了!”“这样的公司毫无人情味!”“这公司真敢啊,直接去仲裁!”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索要赔偿。
对于赔偿数额,《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九派新闻视频、澎湃新闻、搜狐千里眼、网友评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