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个动作,赔16万元判刑2年!

近日,湖北赤壁
一江姓男子在山中随手丢弃烟头
引发林地火灾
被湖北赤壁市人民法院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缓刑二年
图片
据被告人江某陈述
2023年3月15日中午12时许
江某陪同村民上山买树
在看树谈价过程中
将抽完烟的烟头随手扔在山上
致山中起火,经鉴定
火灾现场总面积25.3046公顷
其中林地面积24.1227公顷
非林地面积1.1819公顷
图片
当地法庭审理认为
江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
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江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
具有坦白情节
且已赔偿费用共计16.3万余元
取得谅解
依法可对其从轻、从宽处理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江某
“我这随手一扔,竟然酿成大祸!我愿意接受处罚,一辈子记住这个教训。”在庭审现场,被告人江某最后陈述时说道。
图片
普法宣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导致火灾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失火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